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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进口“三冷”食品安全监管

2020-11-18 11: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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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重点检查进口冷链肉类产品和海鲜产品在我市主城区的采购、库存及销售情况。截至当日下午6时,主城区已检查54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尚未发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通报的涉疫产品。

11月17日,记者获悉,我市成立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商务、交通、卫健等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进口冷冻冷藏冷链(下称“三冷”)食品管理工作,并在年底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在进口“三冷”食品中的传播。

据了解,生产经营进口“三冷”食品的单位要在采购进口“三冷食品”时按照“先检测、后入库”的原则分别向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报告。对所有生产经营运输进口“三冷”食品核酸检测要做到食品、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等全采样,经营者和经营环境周期监测。进口“三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运输、贮存及销售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全面开展生产经营环节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运输、储存可全程追索。

同时,要强化闭环管理。经营者接收到进口“三冷”食品货物后,要立即分别报商务交通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汇总后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15分钟内通报给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疾控机构应在30分钟内派人采样——检测结果出来后在15分钟内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15分钟内通报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并按准予销售或就地封存处置。

另外,对于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地,要做好排查确认。各地应通过登记注册大数据对从事冷冻冷藏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开展清查,对于辖区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内冷冻冷藏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要督查市场主(开)办者开展清查,建立经营主体台账。

对确认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了解来源地、进口商名称、注册编号、生产日期、进口日期、品种、数量,查看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有海关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对已确认来源地但不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及时报告当地卫健委,配合疾控部门对装卸、运输、储存及销售等过程中冷链食品及包装进行“人物地”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毒;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就地封存;对核酸检测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要立即封存,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来源:孝感日报

防疫知识小课堂

Q:动物冠状病毒有哪些?

A:动物冠状病毒包括哺乳动物冠状病毒和禽冠状病毒。

哺乳动物冠状病毒主要为α、β属冠状病毒,可感染蝙蝠、猪、犬、猫、鼠、牛、马等多种动物。

禽冠状病毒主要来源于γ、δ属冠状病毒,可感染如鸡、麻雀、鸭、鹅、鸽子等多种禽鸟类。

原标题:《我市加强进口“三冷”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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