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天网”下,你往何处“逃”!

2020-11-20 18: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1月3日15时10分,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值班事故处理民警接到吴忠市公安局110指令:在青铜峡市文化街教育小区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驾车人受重伤。

接到指令后,值班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文化街教育小区路段,发现事故现场只有一辆侧翻的红色敞篷载人电动三轮车,而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民警在勘查现场的同时,询问伤者、走访现场周围群众,并调取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在询问伤者时,伤者称:只看到一辆三轮车撞到了自己的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看清是什么样的车撞的;走访中也没有发现目击证人,案件侦破似乎走进了“死胡同”。

就在民警发愁想办法的时候,视频调取组传来了好消息,在调取的视频中,有一台监控探头正好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2020年11月3日15时,一名头戴红色帽子、上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子驾驶一辆灰色带倒链电动三轮车,沿着青铜峡市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教育小区西门口路段处,与一名穿黑色衣服老年男子,驾驶的红色敞篷载人电动三轮车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左转弯时相撞,红色敞篷载人电动三轮车侧翻后,肇事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一边回头看被撞倒的电动三轮车,一边驾车由北向南逃离了现场。办案民警立即将监控视频和图片发布到“古峡交警”微信群,要求全体民、辅警在工作和休息时注意发现灰色肇事电动三轮车。

11月12日,秩序民警在缉查布控违法车辆的行动中,发现在文化街与汉坝街十字交叉路口,一辆灰色带倒链电动三轮车行驶,与11月3日文化街教育小区路口发生事故时的肇事电动三轮车十分相像,民警立刻采取措施,截获了这辆电动三轮车,通过对驾车人的询问查证,掌握了驾驶人杨某某的全部信息。11月17日,被传唤到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的杨某某面对民警的询问,矢口否认了11月3日驾驶电动三轮车撞倒红色敞篷载人电动三轮车的事实。在视频监控面前,杨某某终于承认自己就是撞倒红色敞篷载人电动三轮车的肇事人。

目前,该起事故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立即报警、救治伤者

可有些人却偏偏选择错误的做法

事故发生后

不但不救人

反而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那么等待着他的

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天网”下,你往何处“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