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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快讯 ▏石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委派志愿者律师​ 以法释纠纷;​建设司法所助特困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2020-11-23 11: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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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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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释纠纷 巧解上访难题

——1+1中国法律志愿者律师

解答村民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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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司法局

建设司法所“四心”工作法

助特困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以法释纠纷 巧解上访难题

——1+1中国法律志愿者律师

解答村民法律疑惑

近日,应包头市五当召镇政府请求,石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委派1+1中国法律志愿者律师申玉峰前往五当召镇政府参与协调缸房村村民因土地确权而引起的争议。

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村民的土地权属因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冲突存在争议而暂不能确权,引起少数村民的不安并开始找各级政府,要求解决缸房村的土地确权问题。

在了解了基本情况理清了村民的基本诉求后,申律师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耐心细致地解释了退耕还林,只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关键问题,使村民对此问题的担心大大减轻。申律师还就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的法定程序,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在不同时间、不同的法律对承包合同的效力,承包合同中土地收益权以及承包人未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承包人侵害承包土地应付的责任等向村民进行了宣讲。

此外,申玉峰律师还重点介绍了政府和法院的权限职责的分工,指出政府在处理承包合同方面的权限,引导村民通过司法系统,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五当召政府也表示尽力为村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村民对诉讼费用的担忧,申律师当即表示愿意免费为村民代写诉讼文书,并协助村民争议法律援助以及未来法院诉讼费用的减免申请。村民代表已经接受律师的建议并开始搜集相关诉讼需要的证据材料。

“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是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局、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律师志愿者行动。

(包头市司法局 供稿)

海拉尔区司法局

建设司法所“四心”工作法

助特困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特困矫正对象是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因高龄或患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海拉尔区司法局建设司法所在工作中积极探索,采用“四心”工作法,帮助特困矫正对象尽早走出困境,融入社会。

主动关怀“暖人心”。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现年70岁,患高血压、肝硬化,心梗等多种疾病。入矫时考虑到张某某行动不便,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了特殊事项申请,将周报到调整为电话报到;由于其右手严重抖动无法书写,将每月的思想汇报调整为工作人员定期入户听取汇报;由于张某某独居,身边无亲属陪伴,工作人员经常打电话关心其身体情况,了解其困难需求。在以人为本管理模式的感化下,张某某由最初的消极应对转变为主动汇报,矫正自觉性和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暖心捐赠“塑决心”。矫正对象季某四年前服药自杀未遂,因药物过量导致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季某母亲是聋哑人且有精神障碍,二人依靠低保生活。入户中了解到季某家非常困难,缺吃少穿,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反映,为其筹集并捐赠了食品、衣物和被褥,通过解决燃眉之急,帮助其重塑战胜困难的决心。这种“严管厚爱”的管理方式缓解了季某的消极厌世情绪和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在“管得住、管得牢”的前提下,逐步帮助其树立“转变好”的决心。

真心救助“增信心”。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无劳动能力,女儿上高三面临辍学,生活窘困,司法所掌握情况后,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为其女儿落实了低保。近日,又积极协调街道和民政部门,经过层层审核,为张某某申请到了三千元临时救助金。近两年,建设司法所为特困社区矫正对象申请临时救助金5000元,募集各方捐款3100元,通过真心救助暖其心、安其身,达到让矫正对象踏实改造的目的。

社区服务“洗涤心”。矫正对象季某性格懒散、处事消极,缺乏组织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其每月定期开展社区服务,帮助邻居孤寡老人打扫卫生、清理院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季某从最初的应付了事到如今的脏活儿累活儿抢着干,他说参加志愿服务使他明白了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人生正途,通过帮助弱势群体,使他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对未来的生活信心十足。

(海拉尔区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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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基层快讯 ▏石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委派志愿者律师​ 以法释纠纷;​建设司法所助特困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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