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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326+N”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高效

2020-11-23 10: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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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落实,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探索建立了“326+N”工作机制:制定《吴忠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3项保障制度;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等2个操作规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6个清单;做实N项具体举措,包括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立执法管理委员会、组建公职律师团、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等N项措施,切实保障了行政执法合法、规范、高效运行。

吴忠市公安局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为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定了标准“红线”。

“清晰严明的法制审核程序是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有力监督,也是对人民权益的有力保障。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监督发现的执法问题分类汇总,依据问题性质,对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不同的追责形式,保障了权力在制度的轨道内运行。”吴忠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教导员侯蕾说。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吴忠市公安局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891台,确保了平均2人3部,各分县局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27个,严格落实执行执法记录仪“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全程记载。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既提高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水平,又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暴力抗法情况的发生。

为积极打造阳光警务,吴忠市公安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运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

吴忠市公安局梳理了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内容;建立《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的项目、主体、依据、内容、比例、频次等内容。制定《吴忠市公安局权力清单》,对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进行了明确,并及时予以公示,提高了执法“能见度”和“透明度”。截至目前,在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许可6万余项,行政处罚1025项。

自推行“326+N”工作机制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今年,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了50%。

原标题:《吴忠:“326+N”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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