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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攻势

2020-11-23 17: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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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历来是我省火灾易发高发季节。据统计,冬春季节火灾起数、亡人数占全年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2013年丽江古城“3·11”、2014年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1·11”和2015年大理巍山拱辰楼“1·03”等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及2017年红河弥勒“3·02”、2018年昆明西山“12·02”等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冬春季节,教训十分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署,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省安委办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攻势。

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隐患风险“大攻坚”行动

1.持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

一是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全省“两会”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做好全国全省“两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四是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

2.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一是集中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二是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以县级为单位,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4.及时消除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风险。

一是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各级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分别牵头,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储存、囤积货物的仓储、物流企业,以及快递公司存储、分拣、寄存货物的各类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中转储运站等,澄清底数,查清隐患。

二是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确保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完成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报请当地政府或由本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

5.除以上突出风险隐患外,各地要科学研判影响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落实差异化治理措施,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省安委办将择优选取隐患整治措施精准、效果良好的的州(市),通过观摩会、交流会、推进会等方式推广经验做法。

(二)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大治理”行动

1.加强“多合一”等小场所火灾隐患治理。

一是针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少数民族村寨等高风险区域以及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群租房、“多合一”等场所,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公安机关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是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要组织对上述场所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劝导住宿人员搬离等措施。

2.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治理。

一是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组织辖区群众针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楼道走廊阳台堆放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问题,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二是曲靖宣威、昭通镇雄、文山广南、怒江兰坪等连片村寨火灾多发的地区,要加强对连片木结构房屋、大型村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止“火烧连营”事故发生。

三是指导社区(村)居委会全面摸清辖区内老、弱、病、残、孤寡、留守等特殊群体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需求,建立摸底数据档案,由消防救援机构安排消防志愿队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敲门宣传”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帮助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3.持续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

一是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

二是各地制定农村火灾防范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20年底前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传统村落、大型村寨等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评估。

三是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指导社区(村)居委会、脱贫攻坚移民安置点2021年1月底前按标准全面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和人员。

四是指导乡镇街道进一步探索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以“一委一办三员”为核心的消防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检查考评,保证基层网格消防工作正常运转。

(三)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大提升”行动

1.落实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2020年底前,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完成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领域单位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排查台帐,形成隐患问题清单。

二是各重点行业部门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突出、久拖不改的,由本部门或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相关情况抄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2.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部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部门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

二是2020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分行业至少打造1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督促行业所属重点单位按计划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落实“六达标”要求。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大普及”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一是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社区民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20年底前,确保40%以上的重点人群培训到位。对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组织进行一次培训演练和比武竞赛。

二是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组织对各级人民政府、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轮消防安全集中授课,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组织全体员工尤其是新员工、值班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在2020年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2.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

一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军训课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实行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度。

二是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有针对加强媒体宣传提示力度,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体验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广泛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积极发动重点人群通过平台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答题竞赛,2020年底前,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上线使用率不低于20%,辖区常住人口上线使用率不低于1%。

(五)开展消防安全基础“大巩固”行动

1.巩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成效。

一是对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2020年底前未完成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二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下而上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进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三是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的政策机制。

四是建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规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每月集中查处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五是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2020年底前,各地结合检查情况,挂牌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2.巩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回头看”活动,组织对今年以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18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分级核查,尚未完成整改的,督促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期间消防安全。

二是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检查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按程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强化社会监督,推动隐患整改。

3.巩固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水平。

一是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政府、行业部门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评,总结通报各级各部门年度消防工作情况。

二是分级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会商、交流、讲评消防工作。

三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完成年度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梳理辖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短板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形成专报和建议,各级政府结合城市建设和各类改造提升工程,统筹解决一批消防水源、装备器材、营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夯实本地消防安全基础。

四是提请政府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

工作时限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5日)。

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来源: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原标题:《全省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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