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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念好“紧箍咒” 织密“护廉网”

2020-11-25 16: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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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多管齐下,全力创建“清廉机关”。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近日,该局出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清廉民政”向纵深发展。

《办法》共计11条,从规范全局干部职工行为入手,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批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严禁违规开展经济活动,并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出了要求。

明确防控管理内容 把好“方向盘”

洞头区民政局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同志认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部分涉及个人隐私,不便报告或不愿报告,于是演起“双簧”。“比如,报告上称外出参与培训学习,实则旅游观光。《办法》将有效解决此类问题。” 该局分管党风廉政的负责人表示。

除了明确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购买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民间借贷等属于重大事项外,洞头区民政局还结合民政工作职责,要求参加社会组织活动或在社会组织中任职的,也应按重大事项逐级请示报告,并要求对工作中与特定人存在关系的,须主动提出利益回避申请。

明确一岗双责要求 筑好“防火墙”

《办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出要求,明确在进行“三重一大”工作研究时,须同时开展廉政风险点分析,并强化防控措施。

“在平时研究‘三重一大’工作时,我们可能只关注这个事情可不可行,忽略了其中的廉政风险点,这就极有可能为后续工作埋下隐患。”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明确惩戒处置措施 拉好“警戒线”

《办法》出台重在执行,并明确了履职过程中的“为”与“不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移交纪检部门处理等,在全员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

来源:中国社会报

原标题:《温州市洞头区念好“紧箍咒” 织密“护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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