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上下齐心 协同合力 | 江西省各级妇联组织多措并举反对家庭暴力

2020-11-25 20: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推荐阅读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积极寻求帮助!

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江西省各级妇联组织

上下齐心、协同合力

省妇联推动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

2020年10月23日,江西省公安厅与江西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针对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知》还明确,公安派出所要筑牢保护妇女儿童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不允许出现因情节轻微就不接不处、一推了之、置之不理的情况。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危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对严重家暴、性侵未成年人和残疾智障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要迅速组织侦破,依法从严处置。

2020年9月8日,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召开江西省反家庭暴力及女童保护专项协商会议,会上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协商,进一步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健全受家暴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机制,2019年10月,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在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成立江西省首家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同时推动在全省各设区市成立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服务,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机构在为受到家庭暴力等侵害的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方面的重要。今年,上饶、南昌、宜春、九江等设区市妇联先后联合市司法局成立了市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

2018年10月26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公安厅联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制定了《江西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各地妇联多措并举

南昌市妇联:召开反家庭暴力及女童保护专项会议

11月25日,南昌市召开了全市反家庭暴力及女童保护专项会议。南昌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龙国英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妇儿工委主任参加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工作汇报。最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龙国英强调,要围绕一个中心,共绘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同心圆”, 要聚焦两个重点,提升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战斗力”,要完善三项机制,筑牢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压舱石”。

此次会议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政策落实,凝聚工作合力,为更好的维护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保驾护航。

九江市妇联:推出普法维权微课堂

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九江市妇联联合康润律所律师推出普法维权微课堂——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平安九江。

鹰潭市妇联:当好“娘家人”,为妇女群众维权保驾护航!

鹰潭市妇联在全省率先试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由鹰潭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妇女维权投诉站省级示范点试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通知》,为切实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保障;在全省率先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保护了受暴妇女的人身安全;成立“琴姐姐家事帮帮团”,专门调解家事类案件,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力家庭和谐。同时,在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宜春市妇联: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宜春市妇联整合各方资源,挖掘地方特色,创新方式方法,把握宣传重点,结合“五色党建、多彩娘家”党建品牌,在全国巾帼文明岗7路外线公交车上打造“传承红色基因、强化金色示范、开展橙色帮扶、深化蓝色维权、推进绿色创建”的五彩线路,面向广大市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题,打造“蓝色维权”法治宣传车厢,以“流动的课堂”特有的方式,将《反家庭暴力法》润物细无声地带进百姓生活,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引导更多的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生活中践行“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基本国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

上饶市妇联:开展国际反家暴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11月20日上午,上饶市妇联联合上饶市检察院、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在信州区解放路社区开展了向家庭暴力说“不”——国际反家暴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活动开始先由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樱子为现场的社区居民及小学生们作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讲座。欧阳樱子以通俗幽默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常见类型及特点、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影响、如何预防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后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个方面内容,并穿插典型案例就《反家庭暴力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现场观众进行解读。最后,欧阳樱子与现场观众分享了现实有效地应对家庭暴力事件的操作指南,让现场居民和学生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上饶市妇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反家庭暴力法和强制报告等宣传资料,呼吁广大群众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社会。

抚州市妇联: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进社区

11月25日,抚州市妇联、抚州市临川区妇联联合主办的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在荆公路清风路社区举行,活动邀请了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为社区居民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给居民发放“反家庭暴力”宣传资料,陈律师向居民介绍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地解答了群众现场提出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纠纷等问题。

信丰县妇联:开展反家庭暴力以案释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

为进一步满足妇女群众的法律需求,扩展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途径,深化便民服务举措,11月25日,信丰县妇联联合信丰县法律援助(妇联)工作站开展反家庭暴力以案释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通过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妇女同胞了解反家暴知识,增强反家暴意识,大胆对“家暴”说不!

按照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主要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施暴者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属于家庭暴力。除此之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家庭暴力会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受害者身体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甚至会造成受害者重伤、死亡。

受家暴妇女儿童向妇联求助的,妇联可以提供以下帮助:

●法律咨询,指导受害妇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心理疏导。

●对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在支持受害人依法维权的同时,可根据需要提供婚姻家庭调适或调解服务。

●配合有关部门对加害人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为加害人提供情绪控制等方面心理辅导。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家庭暴力行为,跟踪关注,协调、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协调公安出警、协调公安处置,协调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协调司法部门给予法律援助,协调救助管理机构进行庇护。

●符合法定情形的,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妇联单独或协同有关部门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

●整合社会资源,为受害者提供社工服务、困难帮扶等其它关爱服务。

不要再做沉默的大多数

因为家暴根本不是家务事

让我们一起对家暴说:

“不!”

一起反对、拒绝、抵抗家暴!

来源:综合省妇联权益部、南昌市妇联、鹰潭市妇联权益部、上饶女性、抚州市妇联信丰县妇联、中国妇女报

原标题:《上下齐心 协同合力 | 江西省各级妇联组织多措并举反对家庭暴力》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