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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网络公告送达【2020.11.27总第22期】
01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1943号
方道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194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童清涛
电话:025-5622665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2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4246号
韩卫龙:
本院受理原告俞起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4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3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3742号
刘大荣:
本院受理原告马超与被告刘大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韩爽
联系电话:025-56226660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编:211200
04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7民初5182号
马春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7民初5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娉娉
电话:025-56226631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5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2933号
韦昌兵:
本院受理原告刘贞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2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娉娉
电话:025-56226631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6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3859号
谢发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巧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3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7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1801号
于杰:
本院受理原告彭德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童清涛
电话:025-5622665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8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1945号
张秋玲、蒋洁:
本院受理原告曹春兰与被告张秋玲、蒋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刚
联系电话:56226654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09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1158号
南京市溧水区润方副食品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杨志对判决不服,现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1158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成家琼
电话:025-5622664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1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3299号
黄勤军:
本院受理原告黄金美与被告黄勤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刚
联系电话:56226654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11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4422号
薛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卢金琴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夏明瑛
电话:025-56226646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12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3789号
吴国华、张志华:
本院受理原告周公喜与被告吴国华、张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刚
原标题:《溧水法院网络公告送达【2020.11.27总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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