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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法院: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清源”

2020-11-30 18: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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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施甸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机制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

2020年,已向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医疗保章局、老麦乡等35个单位部门发出38份司法建议书,获得被建议单位积极采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统一规范管理。

规范司法建议格式,包括用语规范及行文格式,制作标准统一样式,注明联系部门、联系法官、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不缺项少项,坚决杜绝司法建议书“带病出院”。每一份司法建议都必须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依法提出,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要规范秩序。由审管办规范司法建议的管理程序,加强对司法建议的登记、审核、签发流程管理,采取统一文书编号;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履行签章程序后发出,再由承办法官负责回函的收取。

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注重标本兼治,深化与行业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开展。对本院各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数量进行任务下达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根据要求,做好司法建议书的审批和备案,确保所下达任务的完成。审管办则加强司法建议情况通报和总结工作,建立司法建议统计台账。

三、积极争取支持。

适时进行司法建议抄送县委政府及各乡镇,认真收集整理司法建议开展情况及督促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反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对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支持。如:在审理施甸县老麦乡工作人员李某贪污一案中,发现老麦乡人民政府在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施甸法院从加强廉政建设教育、交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维稳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并将该司法建议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依法治县办及各乡镇,相关部门获悉后,对该司法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落实建议回访。

在发送书面司法建议的同时,告知发送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将有关建议落实情况反馈给本院,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主要由案件承办人及时回访,了解建议回复和采纳情况,听取被建议对象的反馈意见。如:在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因报销医疗费用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医保局发出“加强不能报销医疗保险的情形的宣传力度,促使患者如实陈述受伤原因,杜绝不应由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以报销以及加强对人体损伤医疗保险报销的监管,避免不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以报销”的司法建议。在收到该建议后,县医保局及时回复并根据司法建议书的建议积极整改。更有促进效果的却是县医保局主要领导主动到施甸法院就发现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沟通交流,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双方共同探讨拟定解决机制。

供稿:杨佳毅

原标题:《施甸法院: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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