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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公安局继续受理监督举报、征求意见建议和开展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活动的公告

2020-12-01 19: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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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集中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州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海北州各级公安机关在持续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

主要受理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线索。

(一)监督举报电话

0970-8642310(海北州公安局纪检监察审计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二)监督举报箱

1.海北州公安局门口处(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315国道南侧海北州公安局)。

2.海晏县公安局哈日乌斯派出所群众接待中心处(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刚察路12号)。

3.海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门入口处(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商业巷39号)。

二、意见建议

主要征求州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各部门各警种在党的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建议箱

1.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6号窗口(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

2.海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厅(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德吉花园旁)。

3.海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大厅(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315国道南侧海北州公安局)。

(二)征求意见建设平台

1.新媒体留言:关注“海北公安”微信公众号留言至“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建议栏”。

2.来信来函: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315国道南侧海北州公安局纪检监察审计室,邮编810200,电子邮箱:qhhbga@163.com。

3.来访: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315国道南侧海北州公安局一号楼四楼纪检监察审计室。

海北州公安局纪检监察审计室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受理监督举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推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开门大接访”活动

(一)接访对象

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二)接访人员

视预约、受理等各方面情况,由海北州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向东集中接访,并会同州县两级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走访活动。

(三)地点

根据来访群众及事项的所属地区、办结要求等,集中接访地点安排在海北州公安局及各县公安局。

(四)接访的主要内容

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辅警存在的下列行为:

1.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2.存在“六大顽瘴痼疾”的行为。注:“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三个规定”,即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包括公安部印发的相关规定。

(五)预约及接访须知

1.请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致电预约,提供单位名称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反映问题的大致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由专门工作人员登记在册。

2.请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在工作日内保持通讯畅通,由工作人员通知集中接访和具体走访时间。接访或被走访时,请真实提供反映问题的有关材料。

3.多人反映同一事项的,应推选3—5名代表,集中安排接访或走访。

4.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1)公安机关已明确答复或办结的;(2)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3)无实质内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4)匿名反映问题的。

5.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营造有序接访走访、和谐接访走访的良好工作氛围。

6.其他有关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7.致电预约:工作日8:30至18:00海北州公安局纪检监察审计室:0970-8642164。

原标题:《海北州公安局继续受理监督举报、征求意见建议和开展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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