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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踏车 文山已安排!
好消息!
为了方便市民的低碳出行
近日,文山市政府出了一个新方案
《文山市共享电踏车试点运营实施方案》
方案很长
但贴心的小编为你整理了几个要点
2020年12月底前,落实停放区域。由文山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编制共享电踏车停放点规划方案,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报审,由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公司会同中标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底前车辆投入运营,由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公司负责,将共享电踏车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监管,中标企业按照约定条件投入符合规定的车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文山市共享电踏车试点运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文山市公安局负责对侵占、破坏、盗窃共享电踏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共享电踏车登记上牌,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对共享电踏车网络信息平台和公众信息安全进行监管。
文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共享电踏车领域的信用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共享电踏车领域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工作。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使用共享电踏车的宣传教育工作。
文山市共享电踏车不实行独家经营,原则上运营企业控制在3家(含)以内,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参照同等体量的城市并结合文山市实际,总量控制在1万辆以内。试点期间,城区共享电踏车投放不得超过6000辆,今后视情况逐步投放到位。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对城区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共享电踏车停车点位。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实行禁停管理。
来源 视听文山
原标题:《共享电踏车 文山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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