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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小区全面禁养宠物惹争议,街道:物业不能强制要求居民

2020-12-02 19: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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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青岛一小区物业

张贴出禁养宠物的通知

要求所有饲养宠物的业主

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宠物送走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该小区物业回应

“将按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青岛一小区全面禁养宠物惹争议

近日,山东青岛。有市民反映,北村新苑小区张贴了禁养宠物通知,要求所有饲养宠物的业主,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宠物送走。

在这份公布于11月18日的通知上,明确告知了业主:“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家中饲养宠物的业主,需要于12月31日前将宠物另寻他处饲养或寄养,如果原北村居民违反规定,将暂缓发放年底分红和物业补贴;租房买房者一经发现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将宠物强行带离。”

物业的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养狗的越来越多,出门不拴、随地排便,居民投诉严重。

居民对此意见不一。有居民表示支持禁养,“现在小区的狗太多了,尤其是大狗”、“小区禁养宠物既合理也合法”。

也有居民表示不理解,应该规范而不是禁止,“养宠物是个人合法权益”。

物业:将按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小区物业将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该小区物业公司青岛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王广旭介绍说,经过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商讨后,才决定下发该通知,因为小区养犬数量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居民出行等问题。

王广旭表示,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召集养犬的小区业主进行座谈,计划建立一个养犬业主自主管理系统,同时小区将规划出禁止遛犬的区域,保障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及老人和小孩的安全。

街道:物业不能强制要求居民

北村新苑小区所在的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宣传文体旅游中心主任刘超表示,北村社区所属街道辖区,原来是村庄,现在改制为社区居委会。小区整村改造拆迁后成为居民聚集的小区,现住基本上是原来的村民,有800余户。

刘超说,小区物业是社区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和一般的商品房小区有区别。“物业公司可以执行村委会的决议。执法权不在社区和物业,物业不能强制性要求居民、业主。”

由于小区里大部分居住的是原住民,特别是在小区重新绿化、硬化美观后,召开了党员和居民代表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村民可以实行自治。刘超表示,“需要这样的通知来约束村民的日常行为规范。如果以村集体的名义,通过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大家研究通过,能保障绝大部分村民的日常权利和权益。”

刘超还表示,社区希望借此号召小区居民文明养犬,并不会损害居民合法养犬的权益。

刘超:

作为社区的上级指导部门,我们要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指导。贴出通知后,街道办事处也是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个问题。从张贴通知到现在,一直也在进行沟通,了解到居民在具体执行过程对文明养犬也是予以理解和支持,并不是一定会把宠物强制带离。下发通知的初衷还是为了号召大家文明养犬。根据青岛市规定,养宠物者需要办理证件、注射疫苗,做好日常宠物卫生的清理。

律师:不能以停发补贴或分红为条件

北村新苑小区的禁养宠物的通知里提到,如果原北村居民违反规定,将停发分红及补贴。村委会有权因此停发原村民的分红及补贴吗?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认为,即便是在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人合二为一的前提下,也没有权力以发放补贴或者相关分红为条件来限制养宠物的自由。

李斌:

作为村委会给村民发放补贴、分红,所依据的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基于某种法律关系,有相关红利要按照相关约定派发给村民;有补贴时只要双方有约定,有村民的身份,村委会就得按照约定的标准向村民及时足额发放。这和物业管理当中,业主是否要养宠物没有任何的法律关联。如果双方的发放补贴或分红的协议中没有就养犬作为发放条件作出明确约定,作为村委会即便是基层自治法人、自治组织,也没有权力以此为由禁止业主来养犬或饲养其他宠物。

李斌表示,养宠物是公民的权利,只要宠物是国家法律允许饲养,并且居民严格办理了相关登记、年检、注射疫苗,保证宠物安全,确保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去伤害到其他居民的生活自由,包括身体健康。

网友观点

部分网友表示认同小区做法,认为“狠是狠了点,但能起到震慑作用”。

也有网友表示,不能“因噎废食”,提倡文明养犬也要尊重养狗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中新视频 @梨视频

原标题:《青岛一小区全面禁养宠物上热搜!各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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