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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子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12-03 09: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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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子长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9)陕0623执609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杨树林,男,汉族,1981年6月23日出生,陕西省甘泉县围墙巷5号南门望城2号楼2单元25层2号,村民,公民身份号码:612627198106230053。

被执行人苏静,女,汉族,1982年1月24日出生,陕西省甘泉县围墙巷5号南门望城2号楼2单元25层2号,村民,公民身份号码:612601198201240029。

被执行人苏路,男,汉族,1989年1月12日出生,陕西省宝塔区麻洞川乡金盆湾行政村金盆湾村076号院副2号,村民,公民身份号码:610602198901123610。

1.如有人能提供被执行人杨树林、苏静准确下落,后经法院核查并控制二被执行人的,承诺给提供线索人每人5000元现金奖励;对能提供被执行人苏路准确下落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凡向人民法院举报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三被执行人准确财产线索的,给予举报人每人5000元现金奖励。此悬赏公告长期有效,直至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2.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911-7118996、何法官:13891106823。(举报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法院登记有关信息。

3.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使本院找到上述三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后七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此悬赏公告长期有效,直至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陕西省子长市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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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子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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