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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区市通报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

廉洁江西
2020-12-02 1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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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吉安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01

泰和县万合镇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管控不力问题。2019年3月,泰和县政府对万合镇境内农村占地建房问题部署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2016年至2018年,万合镇共发生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89宗,其中占耕地79宗。万合镇江南村、前进村、湖尾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较为严重,分别发生19宗、14宗、11宗。万合镇国土资源所时任所长彭建华、镇规划所时任所长(当时兼任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张茂民、前进村时任村委会主任胡贵平、江南村党支部书记夏其仁、时任村委会主任刘恩宾、湖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肖文兰、村党支部副书记肖礼涌对工作职责内或者负责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认真开展巡查,未及时向上级报告,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负有直接责任;万合镇时任党委书记王建华、胡会福、时任镇长刘赋梗、历任分管领导郭秋生、詹学钊、蒋步爽对万合镇农民违法占地建房多发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手段予以制止,负有领导责任。经研究,给予彭建华、张茂民、胡贵平、夏其仁、刘恩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肖文兰、肖礼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给予郭秋生、蒋步爽诫勉谈话,对王建华、胡会福、刘赋梗、詹学钊进行通报批评。

02

永丰县恩江镇石桥村对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行为管控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至2019年,永丰县恩江镇石桥村发生3起村民批东建西、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问题。石桥村党支部书记肖冬仁、时任党支部副书记李鹏兵、村委委员徐友华履职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村民违法建房行为,也没有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经研究,给予肖冬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徐友华、李鹏兵党内警告处分。

03

遂川县南江乡党员李新生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查,2014年上半年,李新生在未提交建房申请书的前提下自行组织施工,占用耕地106㎡建房,并于2014年底竣工入住。经研究,给予李新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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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设区市通报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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