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中站区法院: 一恶势力团伙被“团灭”

2020-12-02 20: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刘某亮、张某强等5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4项罪名,被中站区法院依法审判,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刘某亮前科累累,多次受到刑事处罚。2016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亮与张某强、刘A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6年2月份,被害人姬某红为儿子刘某勋担保,向刘某亮借款5万元,后其儿子不知去向。为索要借款,刘某亮伙同张某强、刘A来到姬某红家中,对其进行辱骂并打砸家中物品,姬某红报警。后刘某亮指使张某强、刘A在姬某红家中对其进行看守,限制其人身自由3天。在姬某红处要债未果后,刘某亮及张某强等人便多次半夜到其亲家石某家中讨债,期间采取扔砖头、扔鞭炮、扔啤酒瓶、贴白纸、泼屎尿、喷漆、洒图钉等手段进行滋扰、恐吓,情节恶劣。后来,刘某亮强行将被害人姬某红家门门锁更换,并指使张某强住在姬某红家,时间长达二年六个月。

另外,在2017年初春节前后,薛某江(另案处理)伙同刘某亮在其足疗店内开设赌场,股东有薛某江、刘某亮、刘B、王某云等人,组织赌博活动约15天,赌场每天抽头3000元至5000元,其中刘某亮获利7000元、刘B获利5000元、王某云获利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亮、张某强、刘A三人在刘某亮的纠集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刘某亮、张某强、刘A为索要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刘某亮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亮、张某强为讨要债务,未经他人许可,非法强行闯入并长期占用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刘某亮、刘B、王某云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在查明事实、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中站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亮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罪、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张某强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刘A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刘B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某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精彩回顾

原标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中站区法院: 一恶势力团伙被“团灭”》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