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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检察: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文物保护!

2020-12-02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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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将乐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将乐县检察院贯彻市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本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强化对行政机关履行文物保护职能的监督。

我们是如何发挥职能,保护文物的?

01

诉前检察建议助力保护岩仔洞遗址

将乐县岩仔洞遗址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梅花井村,其作为古生物化石遗产地,距今十万多年;同时也是新石器时代的史前聚落遗址,距今约4900年-4500年。2019年,将乐县岩仔洞遗址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乐县检察院在对岩仔洞遗址进行现场勘查后,发现存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保护标识设置不明显等问题,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确保该遗址能够得到妥善保护,并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开展文物保护专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存在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保护标识设置不明显的问题

发出检察

建议

02

主动对接,全面形成保护机制

将乐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县文体和旅游局,召开座谈会,了解全县文物等级、文物种类、文物保护等工作情况,并交流文物保护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同时,该院与县文体和旅游局经过协商一致,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建立线索交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日常联络机制,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等相关内容,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与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形成文物保护工作长期、全面的协作机制,共同发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此外,我们还做了什么呢?

03

加强对红色文物保护工作、

提高干警文物保护意识

近年来,将乐县紧紧围绕继承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积极打造红色文化传播高地,加强对红色文物保护的检察监督正当其时。将乐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将乐县白莲镇、安仁乡、万全乡等乡镇,实地走访“红军堡”、“红军兵站”、“良地”等红色旧址,现场查看红色文物保护情况,通过持续强化对行政机关文物保护职能的监督,切实加强红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有效促进优良文化的继承和红色基因的传承。同时还组织干警到三明“万寿岩遗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万寿岩遗址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将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彰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者的使命和担当,运用检察监督助力文物保护工作,留住文化的根脉。

原标题:《将乐检察: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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