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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南高新区居民医保缴费公告

2020-12-03 20: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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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些人可以新办参保?

A:

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可以新参保:

1.具有盐南高新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在盐南高新区取得居住证的人员;

3.盐南高新区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Q:

新参保到哪里办理?

A:

学生、托幼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代办参保手续,其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城乡居民到户籍地的医保窗口办理。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到居住地的医保窗口办理。

Q:

已经参保人员,缴费时间有什么要求?

A: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在此期间缴费,2021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友情提醒:未能在此期间及时缴费,会影响下年度医保待遇。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缴费的,自缴费当月起3个月后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Q:

2021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A: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实行年度缴费制度。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35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

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府提高补助标准。2020年,市区、东台市参保城乡居民每人财政补助标准由550元提高到680元,各县由550元提高到630元。

Q:

怎么缴费?

A:

有三种缴费方式(不含在校学生):线上缴费、银行窗口缴费、自助终端缴费。

线上缴费:缴费人通过登录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提示步骤操作可办理相关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银行窗口缴费: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农商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由代办人持身份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提供缴费人的身份证号办理相关缴费。

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通过税银 POS 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在校学生缴费:根据代征银行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缴纳医保费。

Q:

想要缴费凭证,怎么办?

A:

缴费人在线上缴费、银行窗口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到“公共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查询打印缴费凭证。

Q:

自助操作办错了,怎么退费?

A:

城乡居民如果重复缴纳2021年度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可登录“盐城市医保”微信公众号,到“便民服务”→“网上经办”→“城乡居民医保退费”功能模块,提供缴费凭证、身份证、银行卡等办理退费。除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外,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

税务咨询电话:69935928

医保咨询电话:69935921、69935916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南高新区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城南新区税务分局

原标题:《盐南高新区居民医保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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