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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观察丨法润星城促发展

2020-12-04 19: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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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观察君 长沙观察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从38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19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天的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在开放崛起的新长沙,又是如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打造法惠民生的新名片、奏响“法润长沙”的最强音?

1

传播法治文化 丰富星城精神内涵

一座充满灵气和人文关怀的城市,必然是是蕴含法治精神、洋溢法治文化、体现法治追求的共同体。

长沙,就是这样一座城市。

走进雨花区侯家塘街道侯家塘社区,一个宽敞开阔的红旗法治广场让人眼前一亮。高大威严的公平称雕塑、古香古色的法治长廊、法治知识宣传牌匾等等法治景观,以简洁、古朴的形式传播着法治理念。

社区居民陈女士告诉观察君(ID:hncstv):在法治广场,平时她和邻居们一边散步,还可以一边学习法治常识、感受法治文明,这样的休闲方式挺好。

观察君(ID:hncstv)从长沙市司法局了解到,社区法治公园只是长沙市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从2013年开始,长沙市每年遴选5个地理位置优越、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的城市社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建设社区法治主题公园。目前,开福区芙蓉北路江滨社区、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安置小区法治公园等社区法治主题公园已经“开园”。此外,还构筑起了长沙县法治公园群、望城光明蝶谷法治公园、岳麓区区校共建法治文化宣传创意示范基地等示范性法治文化阵地。

古人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长沙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七五”普法以来,长沙市在巩固社区、农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传统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打造特色阵地,创新传播渠道;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系列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形成“线上+线下”“执法+普法”“服务+普法”的宪法法律宣传模式。

▲ “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系列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启动全市首列地铁宪法专列,举办橘洲宪法宣誓、“琼花杯”法治论坛等各类宣传活动1200余场,让140多万市民趣味学法,确保宪法法律在全市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先后组织编印发放了《公民法律指南》《案例说法经典荟萃》等系列普法丛书近30万册。

法治文化、法治意识、法治信仰,就这样润物无声地深入人心,成为构筑长沙现代化城市精神的重要基石。

2

推进公正司法 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推进公正司法,更应当严格执法,这正是为了维护城市发展秩序、助推城市和谐发展。

近年来,长沙市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开创性地启动“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自2009年以来,每年围绕一个阶段目标,每年突出一个活动重点,每年解决一个关键问题,积极推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

全市两级法院系统加强司法公开,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极适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新变化,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三审合一”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最大程度地调和了行政效率与司法程序之间的矛盾。雨花区法院、浏阳市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使长沙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家“全国模范法院”的省会城市。

▲ 长沙市法院系统率先全国实施大案要案庭审同步微博直播

全市两级检察系统大力加强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以及推行刑事和解办案机制,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检察联络室工作。

▲ “长检馨声”检察官法治巡讲团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执法依据标准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裁量标准化和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900多项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予以公开。长沙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连续15年名列全省第一。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牵头部门,充分履行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刚性执法职能,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社会服务职能。长沙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长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特殊人群管理和司考体系先进经验分别被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推介全国交流。

公正司法、阳光执法!

在星城长沙,梦想,正在一步步照进现实。

3

打造法治政府 增强城市治理能力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历史和现实深刻昭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治以法为尊,理以法为本。城市只有在治理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不断增强治理能力。

长沙市委、市政府吹响法治长沙建设集结号,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键少数”带头成为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的典范,各级国家机关自觉担当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和维护者。长沙推动“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2010

长沙市人民政府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就《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邀请市民代表、商界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共18人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正式将公众参与纳入到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依法行政决策过程中。

2012

长沙市在全国率先出台《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和全国第一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率先进行立法,打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长沙样板”。

2013

长沙市制定出台《长沙市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长沙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试行)》等配套制度,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卓有成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2014

长沙市正式对外公布了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并且明确“清单之外无权力”,这是长沙法治政府建设迈出的重大一步。

勇立潮头,一马当先!

“七五”普法以来,长沙作为省会城市,用法治引领发展、用法治促进和谐,让法治成为长沙的显著特质。长沙市先后获评“中国最具软实力城市”“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和“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以及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连续13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结语

文明尚法,和谐幸福——这是我们每一个长沙人的共同追求的“法治梦”和“长沙梦”。把长沙打造成一座公平正义、竞争有序、活力迸发的城市;一座以法治作为显著特质和竞争优势的城市,长沙,必将谱写出一曲更加壮丽恢弘的法润星城促发展的交响乐章!

内容丨曾立琛 黄 轶

制作丨陈梓欣 曹 芹

编辑丨黄 轶 肖 斌

品控丨文 琳

策划丨鲍新文 伍立新

原标题:《深度观察丨法润星城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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