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临沭调解第二十五期
临沭调解
第二十五期
调解头条
本周,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和化解矛盾纠纷66起,涉及土地承包、相邻、家庭、损害赔偿纠纷、侵权等领域。通过各所“无痕调解”、警调对接、老兵调解等方式,化解12345热线纠纷2起。截至目前,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30件,调解成功率达98.5%。
店头所:家人意见不同失地难获补偿
调解消除分歧损失终获弥补
店头镇尹圩子村吴老汉的一块地被村委占用建设了红白理事会,因吴老汉老两口年事已高,村委便与其子商议同意将村东0.7亩地补给吴某耕种,但老两口意见不一,吴老汉想要钱,老伴想要指定的一块地,村委所补的这块地吴老汉老两口未耕种,由此吴老汉老两口各自向镇上反应并拨打12345热线反映,要求补偿。11月初,店头司法所和工作区组成联合调解组,对吴老汉及其子女做思想工作,协调相关土地。经过多日以来的努力,调解组将吴老汉老伴想要的土地协调出来补给吴某,并对所占其土地产生的各类损失进行估值补偿。11月30日,吴老汉和村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当日村干部便将补偿款支付给吴老汉。
调解心得
在农村,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占地应该补偿,而家人意见不一致会导致家庭矛盾徒生、应得补偿延期、损失不断扩大,也让村委陷入两难境地。对于这种情况,村委不应等意见一致才有所行动,应及时介入,帮助消除不同意见,尽早解决问题,这样村委的工作才会更容易开展。
调解故事
蛟龙所:小麦“长腿”不翼而飞
“乡亲说事”理清原委
蛟龙镇烈疃新村村民李某勇在村西北方向有责任田一块,责任田旁边就是村西小河。今年秋天,李某勇在河岸边新开了一片地,种上了冬小麦。眼见小麦绿油油的长势喜人,孰料在一次看庄稼时李某勇发现靠近河岸的土地一片狼藉,地上的小麦苗竟“不翼而飞”!经过打听,此事是同村李某康所为。李某勇遂到烈疃村“乡亲说事点”,申请调解帮助,要求李某康赔偿损失。
该村调解员孙兴柱、万言奉接案后,根据“无痕调解模式”下矛盾分级化解机制,及时约集纠纷双方到纠纷现场开展“田间调解”。在现场,被申请人李某康表示李某勇所开荒的河岸地是自己承包村集体的五荒地,尚在承包期内。李某勇未经自己同意私自整地种麦,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因而将其开荒越界所种之小麦予以清除是理所当然的。
调解员经过翻阅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证实了李某康的说法,李某勇也承认开荒土地不在自己责任田以内。调解员对李某勇的自私做法进行了批评,要求李某勇将所占土地交还李某康,并为双方确定边界。纠纷双方先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感悟:
村居是矛盾化解的“前线战场”,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今年以来,蛟龙司法所积极推动“无痕调解”模式下沉,探索在全镇重点村居设立“乡亲说事点”,并将这一制度与村居品牌调解室、品牌调解员建设紧密结合,着力培养一批调解骨干,提升村居整体调解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大兴所
✎本周工作
本周大兴所共受理纠纷6起,成功化解5起,1起赡养纠纷正在调解中。
大兴镇卢格庄卢某、周某华反映2018年经他们联系本村共15户村民将土地承包给蛟龙镇刘某琳耕种,承包费按照每年每亩460元价格支付,前两年刘某琳都能按时支付承包费,但是今年经多次催要承包费仍未支付。
接到申请后,考虑到涉及当事人较多,司法所迅速组成调解小组,对纠纷情况进行调查、走访,经过一天的调解,卢某、周某华等15户农民如愿拿到了自己的承包费。卢某拿到承包费后笑着说,“你们效率太高了,比有病打针好的还快”。
调解工作动态
石门所
✎ 本周工作
本周石门所共化解矛盾纠纷4起,包括土地纠纷2起,家庭纠纷1起,人身伤害纠纷1起。
石门镇调解员王保猛于11月26日下午成功调处一起土地边界和树木归属纠纷。多年来,房巡会村房某如和房某忠的土地一直存在界限不清问题,地面种植的树木归属权也存在争议。经调解员和村主任、村会计到现场共同丈量,与确权土地证书核对,最终找回界限,确定树木归属,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解决了这一存在多年的矛盾纠纷。
曹庄所
✎ 本周工作
本周曹庄所一共接到调解申请5起,全部调解成功,协议已经履行。
近日,曹庄司法所接到新庄村赵某的求助,由于自己一直在外打工,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回老家,自己家的老宅已经被村里新的规划占用了,现在准备回家养老居住但苦于没有住宅,因此请求给予帮助。
调解员张瑞选了解到情况后分析认为,赵某如果想在家养老,只能看一看谁家有闲置房屋,买几间居住。赵某同意后,调解员帮忙找到村里一间闲置房屋,经劝说,以照顾帮助的心态,房主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某,解决了赵某的养老住房问题。
玉山所
1
玉山镇刘某与刘某某因耕种土地边界不清存在纠纷。经村调解员和网格员介入调解,到有争议的地界查看,并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同意调解方案,根据两家人口数,按照村里的底账,进行重新测量,双方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
2
11月26日玉山镇李某反映,同村的朱某多种了自家的土地60公分,为此两家发生争吵,村调解员和网格员到现场调解,向双方了解情况,后又找到分地的合同,确定了事实,最终,朱某承认多种了60公分土地,并承诺归还土地,在调解员和网格员的监督下,双方把界石埋好,达成和解。
临沭所
✎ 本周工作
临沭司法所本周受理5起纠纷,成功化解3起,正在调解2起。
12月2日,临沭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姚广军、孙永俊联合临沂《百姓调解》栏目组,克服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过一上午的紧张调解,成功化解井店北村村民高某与王某之间因公山墙产生的的相邻纠纷。
临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曹杰成功化解/1起交通事故纠纷、1起土地纠纷。
交通事故纠纷
土地纠纷
青云所
✎ 本周工作
本周青云所受理4起纠纷,调解成功2起,失败1起,正在调解1起。
1、
赵窝村张某某和刘某某之间土地纠纷,经调解员现场丈量,清理出双方土地间的排水沟,确定边界。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
黄屯村村民因小麦被掩埋申请调解,经现场丈量确认,该村民土地并未缺失,小麦未受损失。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蛟龙所
1.
蛟龙镇后石门头村居民王某菊与同村胡某坡因葬坟占地问题产生纠纷,到蛟龙司法所申请调解。蛟龙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袁和龙、胡怀彪接案后通过村干部通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蛟龙司法所调解庭进行调解。纠纷双方虽系亲戚,但态度激动,矛盾极深。经过调解员一上午艰苦做思想工作,纠纷双方均表示在以后生活中积极控制情绪,不再做出激化矛盾的言语和举动。
2.
蛟龙镇烈疃村李某杰与同村李某余因地界争议形成纠纷,该村调解员孙兴柱、万言奉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约集纠纷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土地本,现场丈量了双方土地,明确了边界所在。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3.
蛟龙镇田家后村居民田某夫因与同村胡某金之间宅基地纠纷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受蛟龙镇热线办委托,蛟龙司法所负责人郇恒对本案进行调解。郇恒受理该案后及时通过村干部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所了解情况。经过细致调查与辛苦调解,因纠纷双方证据冲突且该案案情极其复杂甚至牵涉刑事犯罪,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在调解员建议引导下下,申请人表示将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郑山所
孟某将前夫杜某的门锁砸坏并重新换锁,致使杜某无法进入,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经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相开胜调解,孟某表示不会再去破坏杜某房屋的门锁,杜某也表示不会追究孟某的相关责任。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临沭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临沭调解第二十五期》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