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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城区货车禁、限行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镇赉县政府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货车(中型以上货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行时间:早6:00——晚20:00
二、禁行区域:铁道北下穿以南(含下穿)、众合路以南、镇莫公路与团结路和嫩江路交汇处以西、团结大桥以东(含团结大桥)、南环路以北禁止货车通行。
三、禁行具体点位:
1、团结大桥西向东方向,禁止向东驶入团结西路,
2、扎突公路与县道X647交汇处,禁止向北驶入县道X647,
3、县道X641与新兴北街交汇处,禁止向南驶入新兴北街,
4、镇莫公路与团结路交汇处,禁止向西驶入团结路、嫩江路,
5、众合路与经开大街交汇处,禁止向南驶入经开大街,
6、众合路与银诺克大街交汇处,禁止向南驶入银诺克大街,
7、众合路与工业大街交汇处,禁止向南驶入工业大街,
8、众合路与成来大街交汇处,禁止向南驶入成莱大街,
9、众合路与成来大街交汇处,禁止左转驶入成莱大街,
10、白鹤路与成来大街交汇处,禁止向西驶入白鹤路,
11、成来大街与白鹤路交汇处,禁止左转驶入白鹤路。
四、处罚措施: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货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五、不受限制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医疗垃圾运输车;
(四)已领取通行证的车辆(通行证领取范围:运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禁行限制的车辆;
六、各类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镇赉县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七、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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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镇赉县城区货车禁、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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