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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龙州法院审理一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12-08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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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正当其时!

庭审现场

2020年12月8日上午,龙州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品能担任审判长、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黄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审判长方品能

经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3日,龙州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在龙州县某小区被告人黄某某家中查获疑似蟒蛇肉1块、疑似蛤蚧死体3条、疑似鹰类死体11只、疑似红毛鸡死体3只、疑似羚羊骨泡制的酒一瓶及疑似吹风蛇死体21条,疑似蟾蜍约2斤、疑似鹌鹑1袋等动物制品。

合议庭

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检察院指派

检察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庭审

经鉴定,被查获的蟒蛇肉1块为蟒科缅甸蟒产品、疑似鹰类死体中10只为鸮形目鸟类产品,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蛤蚧死体3条、红毛鸡死体3只、羚羊骨1份为猴科短尾猴产品,均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中3条大壁虎价值人民币15000元,3只褐翅鸦鹃价值人民币7500元,两项合计共价值人民币22500元。

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有重要的作用,人为造成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减少,直接影响着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同时,近年来爆发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也证明,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与病毒传染、疫病传播具有密切关系,对人类的生命与健康产生严重威胁和隐患。黄某某虽不是直接猎杀,但其购买行为推动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进度,加快了物种灭绝的速度。其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受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依法应当赔偿损失。

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开始后,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黄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并愿意积极赔偿对国家自然资源破坏所造成的损失。

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龙州法院审理一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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