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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首例假卖防疫物资诈骗案,判了!

2020-12-10 16: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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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法院

近日,子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售卖防疫物资的诈骗案件, 被告人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该案系子长法院审理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强某在明知自己并无额温枪、口罩等防疫物资货源的情况下,仍在网络上发布出售额温枪、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广告,以收取定金为由,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骗取45名被害人405091元,在侦查机关立案前退还336671元,立案后退还8160元,庭审后退还602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利用公众对防疫用品需求迫切的心理,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强某已退还全部涉案款项,且已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的时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法院将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也提醒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应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王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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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子长首例假卖防疫物资诈骗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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