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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12-12 18: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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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着力精准监督,持续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察哈尔右翼前旗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石玉山违规办理业务问题。2011年,国力汽配城因办理贷款需提供《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石玉山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公司未取得房产开发资质证书及产权证的情况下,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该企业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石玉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兴和县环境保护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吕再成违规实施行政处罚问题。2012年7月,兴和县盛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兴和县大库联乡白脑包煤矿进行探矿。2012年12月21日,兴和县环境保护局在不具备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的情况下,违规向兴和县盛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兴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兴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吕再成作为时任兴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对该问题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吕再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丰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马祯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问题。2014年7月,马祯担任丰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在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为丰镇市汇金酒店工程建设违规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丰镇市房管局依据此备案表给汇金酒店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20年6月,马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我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企业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安排部署,夯实责任,强化担当,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推动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 /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原标题:《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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