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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帮助务工群众追讨劳动报酬

2020-12-15 11: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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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履职尽责 法律援助纾解民忧

——陇南市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帮助务工群众追讨劳动报酬

本网讯 初冬天气暖,小似立春时。11月初,当事人赵某带着两张已经被折叠得皱皱巴巴的欠条来到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尹主任热情地接待了她,并向其询问了事情的原委。

据赵某陈述,2019年10月,自己和赵某菊等几位工友前往张掖为欠款人王某、庄某某承包的位于张掖市张扁高速沙漠公园分离式立交桥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每天的工资为180元。后工程结束,两位欠款人未及时支付工资。2019年11月30日,两位欠款人向原告等工友分别出具了欠条,尚欠赵某工资7048元,欠赵某菊工资6291元。双方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后,两位欠款人均未按照欠条约定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后赵某和赵某菊多次打电话两位欠款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支付。

了解案情后,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与赵某以及当天的值班律师陇南朝阳律师事务所的马含鹏律师,对案情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欠条上虽然有两个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有些字迹已经模糊不清,更没有两个欠款人的具体地址。这给案件立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为没有被告明确的地址,法院无法立案。后经律师查询两位欠款人在欠条上写的身份证号码开头数字,大概确定了欠款人庄某某的户籍地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欠款人王某的户籍地在陕西省三原县。调取户籍信息必须要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这也给工作带来了难度。正当大家在为这一问题烦恼时,当事人赵某的一句话为此事带来了一线希望,赵某说:“去年干活的时候听其他工友说过欠款人庄某某老家是河南的,但一直和家人在武都区生活”。如果真是这样,那欠款人庄某某的户口有可能也在武都。这给案件带来了新的转机,只要能调取到一个欠款人的详细信息那立案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将案件指派给当天的值班律师马含鹏,接受指派后,马含鹏先后前往东江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尝试调取庄某某的户籍信息,最终在东江行政大厅城关派出所户籍窗口查询到了庄某某目前在武都区的具体地址。查到被告的具体地址以后,马含鹏抓紧时间准备起诉材料。

次日,起诉材料准备好后,将案件材料先进行网上立案。与此同时,马含鹏与欠款人多次进行电话沟通,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告知其国家近几年来陆续发布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支付法律法规,告知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刚开始欠款人不以为然,随后马律师又将案件的起诉书,调取到的户籍信息以及相应的欠条拍成照片发给欠款人,并告知法院经过审判后除了要支付拖欠的工资之外,还有欠条上约定的3000元的违约金,案件诉讼费全部都得由他们承担。

几天后,欠款人同意支付欠款,但要求减免违约金。于是马含鹏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当事人也愿意减免欠条约定的违约金。双方达成协议以后,欠款人于11月12日向当事人赵某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7000元,向赵某菊通过微信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6200元。拿到工资后,马含鹏便立即前往武都区法院立案大厅撤回起诉,此案顺利办结。当自己的血汗钱被追要回后,当事人亲自制作了一面锦旗亲自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表示感谢,锦旗上的“法律援助,真诚服务,为民解困,温暖民心”十六个字体现了当事人对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与衷心感谢。(陇南市武都区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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