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榜样的力量丨刘强:用青春燃烧岁月 !

2020-12-15 16: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对党忠诚

执法公正

服务人民

纪律严明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深刻领悟重要训词的重大意义,自觉用训词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平安中原持续开展《榜样的力量》专题报道,以榜样的力量,模范的精神,引导广大公安民辅警进一步牢记训词精神、践行初心使命。

人物名片:刘 强

图 刘强

刘强,男,1991年出生,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文职。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锐意进取,勤恳奉献,曾协助民警处理警情6000多起,帮助困难群众106次。2016年3月至今,在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发布交通安全宣传稿件2987篇。2018年11月被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授予“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二等奖”,2019年被许昌团市委授予“出彩许昌青年”。

他连续三年获得优秀文职称号,还荣获2016年度优秀文职、2017年度十佳辅警称号。在2016年“文明许昌•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他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先进个人。在2017年十九大安保全省公安摄影评比中,他荣获一等奖。

勇立潮头,他是反诈领域的开拓先锋

朝阳升起时,他的身影已出现在交管工作一线;

万家灯火时,他和一线执勤交警一样依然在忙碌;

烈日下、寒风里,只要有需要,他就拿起拍摄器材走上路面,用笔和相机记录车流不息;

刘强是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警务综合室(宣传)文职。多年来,虽然不是专业记者,但他笔耕不辍讴“金盾”,镜头不弃捉“警容”,以诙谐风趣的风格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大众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为这座城市的交通带来了安全,带来了文明。

初入警营,刘强在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执勤大队(原北大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工作。古语有云:“业精于勤荒于嬉。”为适应公安交管工作需要,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作为推动自身工作的动力,认真分析研究交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深入理解。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第三执勤大队(原北大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工作的3年多时光,刘强严格要求自己决不放松,协助出警民警接处警6000多起,办理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案件200多起,并经常在一线疏导交通。2015年冬天下大雪,刘强沿长长的塔东路徒步往返三趟,对交通进行疏导,给过往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许昌市护城河整修阶段,由于建安大道清虚街施工封路,所有交通压力集中到建安大道北关大街,刘强无论风吹日晒,还是大雨严寒,始终坚守在一线执勤岗位,为缓解许昌市护城河维修期间交通压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身居幕后,锐意进取勤勤恳恳

2016年3月,刘强被调到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警务综合室。从此之后,他成为讴歌新时代公安交管工作的“扬声器”,开始为公安交管事业“鼓”与“呼”。“交警送头盔”、“许昌最美女交警”、“文明交通宣传月”、“122交警宣传”、“春运启动仪式”等,许昌公安交警系统开展的每个大型宣传活动,刘强都尽职尽责,精心策划实施。

刘强善于钻研,他对网络交通宣传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结合许昌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利用双微平台扎实开展宣传,并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开通了许昌交警《今日头条》网络宣传平台,为文明交通网络宣传再添力量。他发挥新闻专业所长,结合自身基层工作经历,在2016年9月份完成“好交警”、“好司机”微电影拍摄剧本,在2017年利用无人机等设备完成“许昌交警新春拜年”、“交警在路上”、“交警诗朗诵”等微电影拍摄剧本,在网络上热播,为文明交通宣传又添新的一笔。

刘强心念青少年,为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他加班加点制作《中小学生道路安全知识讲座》课件及《中小学生道路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表》。在2016年7月份“小小交警”进警营及9月份交警走进校园等活动中扮演道路安全讲师,得到社会各界好评。截至目前,他已先后走进许昌市健康路小学、许昌市实验小学、许昌市学府街小学、许昌市八一路小学等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课堂56次。他被许昌市八一路小学特聘为“校外辅导员”,已成为许昌公安交管系统中小学生道路安全讲课的名片。

作为“编外记者”,刘强善于借力。他与许昌文明办结合,扎实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积极与许昌学院学生社团结合,以雷锋月为契机,积极指导青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并带队到路面进行志愿服务;积极联系社区,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周边社区为突破口,每月坚持走进一个社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志愿服务;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PPT,不断走进快递行业、代驾行业、运输行业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他还用好传统媒体,积极联系省级媒体,仅2016年第三季度就在省级媒体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发视频新闻32篇,在全省交警系统省级宣传排名名列前茅。2016年3月至今,他先后在国家级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发稿89篇,省级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发稿275篇,地市级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发稿1221篇,在网络平台发稿2987篇,为树立许昌文明交通良好形象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为党员,甘于奉献不计得失

2010年10月,刘强光荣入党。作为党员,他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党员义务,学雷锋做好人好事。2016年9月14日下午6:30许,他下班途中帮走失儿童找到家人。次日,走失儿童的家人将一面写着“人民的警察,人民的守护神”锦旗送到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17年9月14日,他在执行任务中胳膊受伤,但轻伤不下火线坚持工作。9月26日,他更是连夜工作确保了卡通礼让小交警在道路两侧出现,给广大市民耳目一新的感觉。

孜孜不倦、只争朝夕已成为刘强的“标签”。自被调整至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来,他多次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跟随支队领导深入一线执勤,不仅深挖基层素材,而且在执勤中积极疏导道路拥堵点。节假日期间他也很少休息,上高速到路面执勤并为支队民警节日执勤撰稿报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宣传。

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公安交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整治。2016年至今,他作为宣传部门的一员,在全市公安机关淘汰治理黄标车老旧车工作中,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打好整治“三类车”攻坚战的主题,想方设法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三类车”宣传,有力提高了群众对道路路面高污染移动源的认识,详细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行宣传报道。就此一项,他就先后在政务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600余篇环境治理文章,在报刊、电视刊(播)发200余篇报道。

身在警营,随警作战,随警宣传,刘强一直都在。在他内心深处,能为减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环境、提高人们的交通法制观念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永远无怨无悔。未来,他将继续用执着和毅力在文字海洋里上下求索,用自己的勤奋在警营笔耕不辍,让更多的人参与安全文明交通,让许昌这座城市更加平安和谐。

编 辑:孙旭

审 核:阁 阁、崔玉霞

原标题:《榜样的力量丨刘强:用青春燃烧岁月 !》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