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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成果展示(二)】 潍坊市构建“1234”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体系的实践探索

法治潍坊
2020-12-15 11: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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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强调“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新高度,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镇(街道)一级作为我国政权体系中的最基层单位,全面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务,直面社区、农村及广大群众,反映群众法治需求,传达法治政策,其法治建设水平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进程。通过开展法治镇(街道)创建,形成市县镇村四级创建“闭环”,补齐法治建设“短板”,从而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对于建设法治乡村、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部署,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潍坊市以法治创建为切入点,聚焦镇(街道)这一基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探索开展了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在全省先行先试、打造样板,形成了“1234”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体系,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以法治引领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1”是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原则。

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性工作的法治镇(街道)创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原则,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总方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统筹谋划镇(街道)法治建设。根据潍坊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开展法治镇(街道)创建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将坚持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2”是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方面共同推进。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建立落实干部学法登记、年度普法考试等基层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提高镇(街道)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完善镇(街道)党委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协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落实,对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全程参与,按法定程序操作,防范法律风险。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提供便捷化全天候法律服务;开通“微信+”平台,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法律服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警民联调、听证法、律师参与“三项机制”,构建多元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3”是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

以德治为先导,挖掘独具潍坊特色的风筝、木版年画、剪纸等传统文化中的法德元素,创作法德文化作品,形成“全市创品牌、一县(区)一特色、一镇(街道)一亮点”的法德文化建设格局。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把“孝治、孝兴、孝富”作为治村之策,通过讲“孝”话、办“孝”事、做“孝”人,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以自治为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机制,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监督的积极性。寿光市洛城街道东斟灌村推行“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模式,连续20年无信访和刑事案件;高密市阚家镇松兴屯村实施“四要三全一评议”制度,有效破解民主议事难题。以法治为保障,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依法化解矛盾。

“4”是实现镇(街道)法治创建的四个目标。

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全民尊法守法。普法规划有效实施,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治理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扎实有效,“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社会安定有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特殊人群管理等机制健全完善,违法行为得到惩治,社会诚信意识普遍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整体框架下,潍坊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了创建工作标准,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工作成效6个方面列出30项具体标准,指导创建工作开展。印发评估办法,明确评估工作实施主体、评估对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制定具体评分细则,实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确保评估结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通过开展法治镇(街道)创建,法治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层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镇(街道)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强化镇(街道)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夯实了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通过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党委政府管理基层经济社会事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改变了以往少数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政策、轻法律”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了因违法决策、违规执法等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通过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七进”活动,在潜移默化中传播现代法治观念,广大干部群众更加自觉尊崇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寿光市、潍城区镇(街道)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普及率达99.8%,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既享受便捷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又积极参与、监督社会治理,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治理”格局。四是基层社会环境更加稳定和谐。通过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佳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了发展环境持续向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潍坊市是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全省唯一试点,相关做法受到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全面依法治国法治调研与督察》刊发,被法制日报、新华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原标题:《【“七五”普法成果展示(二)】 潍坊市构建“1234”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体系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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