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港口区法院执行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2020-12-15 20: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2月14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展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活动,共放流各类鱼苗1600尾,修复被三名被告人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

2020年5月,张某、李某、黄某三人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防城港渔政部门当场抓获。同年9月,港口区法院审理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对三名被告人予以判决。除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外,还要求其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责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增殖放流价值不低于4000元的鱼苗品种。

由于三名被告人未能如期履行修复责任,港口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增殖放流前,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选购了适合防城港水域生长的石斑鱼苗、长毛对虾、青蟹苗、真鲷鱼等鱼苗,确保增殖放流的鱼苗品种符合放流要求。活动当天,张某等被执行人在港口区检察院和港口区渔洲坪街道桃花湾社区干部的监督见证下,与执行局法官一起将1600尾鱼苗有序投放入海里,修复生态。

据悉,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港口区法院首例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案件。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法院运用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积极引导破坏者亲身实践,达到环境修复与教育罪犯并重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将绿色、环保的理念引向深入。

作者:林芳羽

原标题:《港口区法院执行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