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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法院:租赁塔机拒付费 执行惩戒忙履行

2020-12-18 15: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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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租赁塔机却拖延租赁费,拒不付款。近日,建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申请人追回近12万元欠款,依法保证申请人权益。

案件详情

2017年11月,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马某签订了《塔机租赁协议书》,约定在被告承建的工程中租用原告所有的山东明威50型塔机一台,租赁时间自2017年11月开始,租赁费每月7500元。后被告分六次给付原告租金57500元,余款一直未给付,原告马某起诉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义务,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平法院的执行法官受理申请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查询,依法冻结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网络银行账户,并于2020年11月2日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联系,做其思想工作,向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不仅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将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长期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可能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迫于强制措施的威慑,该公司于11月16日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寄语

抱着侥幸心理躲避的老赖们,要及时付款,珍惜信用,切勿自误。不然,罚款、拘留、判刑,总有一款适合躲避执行的你,勿谓言之不预也。

还有一首关于执行工作的打油诗,送给心存侥幸的老赖:失信老赖莫道不知晓,执行强制措施逃不了。昨宵灯红酒绿快活好,今日限制消费难买票;昨宵老婆孩子热炕头,今日查封腾退被拍卖;昨宵东躲西藏匿行迹,今日身戴手铐悔当初。

原标题:《建平法院:租赁塔机拒付费 执行惩戒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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