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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雷州陈耀理等2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2020-12-19 21: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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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湛江市麻章法院坚持严字当头

正义审判,罪责难逃

Law

12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耀理等27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耀理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图|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Law

2007年起,被告人陈耀理等人为攫取非法利益,以非法挂靠的形式合伙经营徐闻至珠海、深圳等长途客运线路,并对外自称“中安车队”。陈耀理不断吸收新成员,扩大经营规模,并通过滋扰、拦截等方式打压竞争对手,强占市场,逐步垄断了徐闻县至珠海的长途客运车线路。

2007年6月,陈耀理纠集他人以强行霸占和违法承包的方式,在雷州市附城镇多个乡村的沿海海滩涂上违法经营螺场、养殖海螺,并通过强行驱赶、暴力殴打、恐吓威胁等手段阻止村民赶海。2013年9月1日,陈耀理等人因违法承包南田村的滩涂到期后拒不归还,与村民发生激烈争执。为长期霸占滩涂进行非法经营牟利,陈耀理授意组织成员携带钢管、木棍等凶器赶到现场,对在场村民进行殴打。自此,逐步形成了以陈耀理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使大量群众的合法权利遭受侵害,并引发群体上访事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治

以被告人陈耀理为首的犯罪团伙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特征,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陈耀理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当按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被告人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邱海龙

编辑|黄寒凌

审校|汪 政

原标题:《广东雷州陈耀理等2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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