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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一站式” 多元解纠纷】创新多元解纷模式, 助力诉源治理升级跃迁!

2020-12-20 18: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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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在施甸县人民法院,有一个“联调中心”。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该法院凝聚社会各行业调解合力,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创新总结出一条“1+N+Nn”的多元解纷新模式。

自该“联调中心”成立以来,彻底破除了多元解纷中施甸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在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下,施甸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治理工作平稳向好。在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中,其诉服指标始终在全省法院保持前列。

他们是怎么做的?今天,请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

强堡垒,“1”个阵地凝心聚力

在多元解纷机制探索过程中,为解决以往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施甸法院积极筹建施甸县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联调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与县委政府共建共治共享。该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经充分酝酿后报请县委同意,把“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为县委、政府“一把手”工程。由施甸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施甸法院院长兼任指挥协调办公室主任,为施甸县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施甸法院充分发挥党建优势,“联调中心”深入学习“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政策、法律,助推机制创新。将立案庭和常驻联调中心的12名党员全部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临时党支部,由党组书记、院长挂帅兼任党支部书记,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1086.76㎡诉讼服务中心,10大功能区、6个综合审判庭、10个特色调解室、1个家事解纷工作区和若干便民服务设施,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及时定纷止争,真正实现诉源治理。

施甸法院把“联调中心”作为全县矛盾纠纷解决的中枢和中转站,充分发挥社会多元解纷力量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进行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调解、和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方位致力于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诉前调解案件2958件,调解成功2742件,调解成功率92.7%。音视频在线调解1165件,占比39.38%。施甸县命案发生率和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得到省级肯定和奖励,由法院打造的多元解纷试点——由旺镇,已连续8年来未发生命案。同时,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也逐年攀升。

创机制,“N”个资源多元服务

“联调中心”将N个调解资源凝聚成一个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以全方位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为主导,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第三方调解的多方联动调解大格局,各调解主体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合力。

01

加强各行业部门沟通协调

在当地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行业及辖区分工分类,由其完成涉家事、医疗、交通、金融、物业、环境资源、劳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纠纷调处工作。同时,结合法院案件审理情况,对各行业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对有可能出现的案件提前预警,与各行业组织共同化解,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此外,编制《施甸县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其中包含特邀调解组织1575个、特邀调解员2534名,参与多元解纷。如:家事纠纷和道交纠纷的相对特殊性,则以“联调中心”和家事、道交调解委员会为衔接点,通过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联动联调的方式组织调解,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经济赔偿等事宜一旦达成真正合法的调解协议,即可推送法院司法确认,做到定分止争,从而实现终裁的法律效果。

截至11月30日,施甸法院受理家事案件773件,家事调委会调解并经司法确认445件,占57.57%;受理道交案件152件,道交调委会调解并经司法确认123件,占比80.92%。真正实现在家事和道交类案件中诉调对接和诉源治理。

02

妥善整合、借助外力,加大服务力度

施甸法院积极引入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证员、五老人员等“特邀调解员自选超市”,按调解员特长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私人定制”调解员参与开展调解工作。设立特邀调解员值班工作室,建立了值班制度,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文书撰写、诉前调解等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通过善用专业人才优势,向各行业“借力”,以期实现特殊人才参与调解工作常态化,让“法院+律师”“法院+代表委员”“法院+公证员”“法院+五老人员”多元解纷模式发挥更大作用。

03

聚焦司法调解

由法院、检察院主持开展司法调解工作,主要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处仍有异议或特殊需要司法调解的纠纷进行调处。

首先,前移诉调对接,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其至纠纷受理分流中心,通过专职调解人员、委派调解及委托调解(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施甸法院组建了调解速裁团队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以“书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方式,保障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通过非诉方式降低诉讼案件,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降低解纷成本。

其次,规范司法确认。施甸法院严格规范司法确认案件的受案范围和受理条件,严格规范司法确认案件的审理期限,严格规范审查内容,严格规范调解协议存在暇疵的处理方式,严格规范司法确认案件的委托代理行为,严格规范司法确认案件的法律文书,严格规范申请撤销司法确认裁定的条件和程序等规范运作机制,开展司法确认工作,降低诉讼案件数量。

同时,网络推动解纷,施甸法院积极探索网络答疑、网上审查确认协议、及时制发司法确认裁定书等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简便快捷的功能,提高了司法效率。

截至11月30日,施甸法院“分调裁审”案件占比290.37%,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860件,非诉案件占比68.08%,同期一审收案数下降32.66%,实现了诉讼案件大幅下降,非诉讼案件大大提升的良好效果。

多维度,“Nn”种模式立体解纷

施甸法院“联调中心”确立了“定目标、抓核心、树标杆、建支部”的“四个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新理念,创建了“诉源治理预防一批、枫桥式调处堵住一批、诉前调解拦住一批、行业分流化解一批、速裁精审终结一批”的“五个一批”工作新机制。在“联调中心”办公室的指挥调度下,各工作室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

基于当今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类型多样化、表现形式聚众化、诱因复杂化、发展过程对抗化等特征,施甸县通过大量的实践,总结了一套比较有实用价值的“解纷十法”,有效预防调处纠纷。

01

立足源头预防

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矛盾预防化解关口。施甸法院“联调中心”设有“善洲调解室”“孝柔调解室”“和善调解室”和乡镇基层设立“老赵调解室”“金斗调解室”等,在每个行政社区聘任了特邀调解员,同时,将网格员纳入调解员。一方面为群众提供一线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的网格化服务,另一方面将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产生。

02

强化矛盾排查

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维稳成本,实现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

2020年4月初至2020年7月底,施甸法院“联调中心”发现并成功调处了即将形成涉众型纠纷的涉保山蓝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案,依法保护6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资金810万元,依法保护14个村委会集体经济财产128.60万元以及267户农户承包土地租金76万元,有效预防了942件涉民生案件进入诉讼,真正实现了诉源治理。

截至11月30日,施甸法院“联调中心”排查矛盾纠纷3033件,调解成功2801件,调解成功率92.35%。

03

规范矛盾调处

施甸法院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04

着眼多元化解

实现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施甸法院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手段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创新设置调解组织、完善联调联解机制、“法检公司”联系工作制度和加强建设应急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鼓励民众合理选择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规范相关调解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通过综治、万人成讼和依法治县三项考核及奖补形式,把基层排查化解遗漏后上交诉讼的纠纷,利用机制重新发回至基层和行业进行化解,倒逼基层和行业尽最大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施甸法院按照“一站式建设、一体化联动、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化解”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立足“引领、推动、保障”的角色定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云南法院将持续探索多元解纷模式

让争议纠纷在“和风细雨”中高效化解

为更多当事人解决“烦心事”

原标题:《【聚焦“一站式” 多元解纠纷】创新多元解纷模式, 助力诉源治理升级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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