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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传出!抚州的老年人有福了!
为深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
统筹整合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
(以下简称“两院”)的医疗与养老资源,
促进“两院”深度融合发展,
提升乡镇医养服务能力,
更好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
方便、实用的健康养老服务,
近日,抚州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
《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
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截至2023年底,全市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要实现深度融合,基本形成具有抚州特色的农村医养服务体系。实现途径为以“两院”之间零距离融合服务为主体,以“两院”之间、 家庭医生与老人之间的签约服务等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形式的“两院”深度融合。服务内容为老年人能够在“两院”融合机构里享受医疗巡诊、中医理疗、心理疏导、健康宣传、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生活照料及档案管理等服务。
在入住收费标准方面,收费项目与标准原则上按照住宿费、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方面确定。政府兜底农村特困人员老年人入住乡镇卫生院由县(区)民政部门按供养标准和生活照料护理标准支付;非政府兜底的老年人入住敬老院和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卫生院的收费项目与标准由各县(区)结合当地消费情况确定,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可对收费项目与标准给予调整。
据悉,
我市将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目前,我市在广昌县水南圩乡、
临川区青泥镇、金溪县琅琚镇
等8个乡镇开展了
“两院”深度融合发展实地调研,
积极探索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结合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6日,省卫健委专门下发《转发抚州市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市针对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农村失能、贫困、高龄等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明确了硬件设施、重点对象、计划进度、各类经费、人才队伍、日常监管、部门合力等医养结合主要内容,为全省做好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迈出了坚实一步,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和借鉴。
来源:抚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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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余华生
原标题:《刚传出!抚州的老年人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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