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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 因大鹅引发的官司

2020-12-23 16: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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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视

待收割的黄豆地突被大白鹅“袭击”;经济受损,由谁担责;庭审现场,法官倾力调解促案结;敬请收看《法庭内外》为您讲述我市克山县人民法院庭审工作纪实《因大鹅引发的官司》。

以案说法,直击现场,关注焦点;法庭内外,将公平正义送抵人心。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齐齐哈尔市新闻传媒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创办的《法庭内外》节目。近日,让原告陆某某等三人烦恼了两个多月的“闹心”事有了结果,克山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向他们三人支付被“吃掉”的黄豆损失款。而这三起案件的起因,要从一群鹅说起......今年秋天,辛勤劳作了大半年的陆某某三人终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当他们起早来到地里收割黄豆时,却见到一片白茫茫的鹅在他们的黄豆地里吃上了“自助餐”。东边来撵就往西边走,南边拦着就去北边吃,陆某某三人的“六拳”哪能敌得过三百来只“东北大鹅”,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在三人的耕地上“肆虐横行”。

2020年10月16日,克山县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陆某某诉被告李某饲养动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

那么,被告家的大鹅怎么就跑到原告家的黄豆地里去了呢?原来呀,被告李某用于饲养大鹅的窝棚与原告陆某某种植大豆的地块相邻,因被告对大鹅的管理不善,导致其饲养的280余只成年大鹅经常到原告种植大豆的地块进行啃食。

受理该案件后,办案法官和法官助理主动来到现场,约谈双方当事人。被告李某虽然承认损害的事实,但双方对其造成的损害数额略有分歧。

事件发生后,原告陆某某三人找到村委会调解,但被告李某态度坚决,认为没有给陆某某三人造成多少损失;报警,因为不属于刑事和治安案件,民警只能指导陆某某三人固定好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于是,三人在今年的10月中旬分别向克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三人的经济损失。此时,陆某某三人的秋收已经耽误了半个多月,受理案件时,天气渐凉,即将霜冻,克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为了不耽误三名原告秋收,立即到现场采集固定黄豆地受损情况的证据,然后陆某某三人及时完成了秋收。

克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被告李某对自己饲养的鹅管理不善,导致280余只成年鹅经常到陆某某等三名原告种植大豆的地块进行啃食,三人及时通知李某,尽力减少损失,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李某应当为此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李某虽然主张还有其他人饲养的鹅也对三名原告种植的大豆进行了损害,但因其未提供证据证实,法院未予采信。

根据原告提供的视频资料及办案人员现场查看情况,酌定因被告对其饲养大鹅管理不善造成原告种植大豆的经济损失为2500元,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由被告赔偿原告2500元,困扰双方的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在农村,因饲养动物致使他人财产损害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比较常见,极易引起邻里矛盾。

当动物侵权时,主人往往难辞其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希望从事动物养殖行业和家庭饲养宠物的群众,要履行好管理责任,切勿使动物脱离管控。一旦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作为主人是需要依法承担责任的!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难题,可以拨打我们栏目的热线电话13604828585,2465666,我们将和法官们积极为您解决。

原标题:《法庭内外| 因大鹅引发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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