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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寻“亲”记】一波三折的送达之路
之前讲过因当事人消极应对送达而导致的送达难,今天跟大家讲一讲因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导致曲折送达路。
且看一名法院干警的送达日记是怎么记录的?
前 景 回 顾
原告董某与被告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征得原告的同意下进行诉前调解,但因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均不能联系到被告,故对案件正式立案。
送达开始
SONGDA KAISHI
“收件人不在该地址”
立案后经与原告了解,其在诉状里提供的地址是被告因结婚迁到夫家的地址,但被告在两年前就离婚了,其户籍并未迁回原籍,原告也向被告前夫打听过被告现住址,但其前夫表示不知。原告能够提供的有效信息就是被告目前的工作单位,随后工作人员将应诉材料邮寄到该地址,但邮件以“收件人已不在该地址”为由退回。
“当事人请病假,已有半年未上班”
工作人员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决定到实地去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经与单位负责人了解,被告确实曾在此就职,但半年前已病休,同时也被掉到该乡镇的另一山区小学任教。随即工作人员驱车又赶往该小学。到达该小学后,经与校长了解,被告于半年前调到该校任教,在期间一直请病假并未上过一天班,仅仅是在报道的当天见过一面,而其档案上所记载的地址是其户籍地址,并没有现居住地址。但校长表示听被告说过她娘家是在隆阳区瓦马乡的某村委会。话不迟疑,工作人员又驱车20公里的山路找到了被告的娘家所在地村委会。但经村委会工作人员查询,并没有被告户籍的任何迁入或迁出信息,且村委会工作人员也未听说过被告名字。
到此,关于被告信息已中断,下一步到哪里查找已无线索。
巧遇当事人的父亲,送达成功
工作人员决定到之前校长所说的瓦马乡碰碰运气。在山路驱车20多公里后,工作人员到达了瓦马乡,找到当地派出所,请求当地派出协助查询,经查询,被告的户籍迁移信很多,经过半个小时的梳理,终于找到了时间最远的的一次迁出信息,时间是在2011年,而迁出地就是瓦马乡某学校,而该学校恰恰就在派出所隔壁。随即工作人员步行到该学校,在学校门口遇到一教师维持学生秩序,工作人员在表明来意后,该教师随即说道被告就是他的女儿。经与其了解,被告于2011年嫁到昌宁县,而其最初的工作单位是施甸县木老元乡某小学。后因与其丈夫离婚,导致思想负担较重,最近一段时间在昆明就医,其本人也了解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借贷事实,随后,工作人员在告知相关应诉义务及权利后及法律释明后,被告父亲表示因被告目前无力偿还该笔借款,其愿意帮被告偿还,待其与被告商量后于两日后到本院与原告进行协商。
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的践行,贯穿于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一次“简单”的送达或许就是矛盾得以化解的开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锁慈建
原标题:《【法官寻“亲”记】一波三折的送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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