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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法院携手银行共建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2020-12-26 15: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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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正、便捷、高效地处理各类金融消费纠纷,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与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消费纠纷,实现小额金融纠纷案件的快速处理。12月25日上午,在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与雨山区人民法院共同推动下,马鞍山市金融商贸诉调对接中心与马鞍山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签约仪式

会上,雨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首先介绍了今年以来马鞍山市金融商贸诉调对接中心的运行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并表示,构建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是一次新的尝试和挑战。雨山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权威性和行业调解专业性优势,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纠纷解决渠道,合力化解金融纠纷,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雨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

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朱先明表示,此次签约对探索、拓展小额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具有建设性意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工作职责,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将全力支持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建立。逐步实现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机制建设目标和要求,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后,朱先明详细介绍了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相关情况。

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朱先明

雨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叶芗代表马鞍山市金融商贸诉调对接中心与马鞍山市部分银行负责人共同完成了小额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合作备忘录的签约。

雨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叶芗

合作备忘录所称“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是指,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纠纷,由当事人选定或金融商贸诉调对接中心指定一名调解员调解。如果经调解,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由调解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行业惯例,依照公正公平的原则,提出解决纠纷的调解意见。如果金融消费者接受该意见的,则争议双方均应接受并承诺履行该调解意见。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该意见,则调解意见作为专家意见供各方当事人参考。

根据合作备忘录,对适合调解且符合中心受案范围的金融消费纠纷,金融消费者申请调解且中心受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被申请方不得拒绝。中心对调解事项建立快速受理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金融消费者提出调解申请后,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与当事人联系,征询调解意愿,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中心在当日指定或根据当事人选择确定调解员,并在调解员确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组织完成调解。

为了保证调解的公平、公正,被选定或指定的调解员与本案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中心应要求调解员回避,另行选定或指定调解员。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申请调解员回避。

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建立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一条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渠道,能帮助金融消费者更好、更快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为金融消费关系提供了“减压阀”和“润滑剂”,节约了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对司法资源的占用。《备忘录》的签署对于更快捷地调解全市小额金融消费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原标题:《雨山法院携手银行共建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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