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基层动态】为违规获取安置房 向老同学行贿被判刑

2020-12-29 17: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因自己和亲友不符合安置条件,且未按正规安置房选购程序选购安置房,为了能够得到心仪的安置房,广德一男子“剑走偏锋”玩弄起非法手段,利用自己同广德市桃州镇拆迁办工作人员李某(另案处理)的同学关系,多次向李某行贿70余万。12月28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李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李某某与李某是初中同学。2019年3月,李某某找到在拆迁办工作的李某,声称自己岳父陈某的老房子预备拆迁,希望李某能帮他岳父在安置小区找一套现房居住。李某利用在拆迁办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找到了一处实际未被拆迁办安置或国投公司出售的空房,并在陈某未在拆迁办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及未在国投公司交纳购房款的情况下,李某以拆迁办的名义开具了写有陈某姓名及房号的拿房证明,李某某的岳父陈某顺利地拿取了该套房屋的钥匙。为了能够安心入住,李某又违规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完善了房屋的相关手续。

从2019年3月到12月期间,应李某某的请求,李某利用其职务之便,以同样的方式为李某某妻兄、叔叔、妻弟和李某某自己违规选取安置房,为李某某姐姐、朋友违规选取安置小区储藏室。李某某的亲友们为表示感谢,通过李某某前后共计送给李某71.3万元现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家属积极代为缴纳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李某某辩护律师辩称,李某某岳父、妻兄、叔叔通过被告人李某某交付给李某的总计人民币50万元具有购房款性,不宜认定为行贿金额,法院认为,李某某岳父、妻兄、叔叔通过李某某送钱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李某是安置办工作人员的职务身份,在不经过法定程序和正常缴费的情况下让李某完善违法帮忙选取的安置房的相关手续,该钱财系给李某的好处费,没有证据证实上述50万元系购房款,且这些钱财客观上也均由李某个人所得和使用,故其辩称不予采纳。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广德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为违规获取安置房 向老同学行贿被判刑》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