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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十佳政法单位” “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名单公示

2020-12-29 22: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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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政法单位”候选单位事迹简介

(排名不分先后)

1、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简要事迹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全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一、二审案件的审理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8年以来年均结案350件,结收比均超过100%,先后依法审理了陈某某等10人重大贩卖毒品案,王某某杀人案等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指导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审结涉黑恶案件117件,多次圆满完成重大刑事审判任务。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连续获得市院先进集体(团队)、先进党支部等荣誉。全庭也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2018以来,1人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个人,4人被评为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人被评为“沂蒙优秀法官”。

2、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简要事迹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法分则200多个罪名案件,涵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诉讼监督、补充侦查、刑事申诉、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反邪教、平安建设等近30项诉讼职能和重点任务。近年来,第一检察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严厉打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人数均居全省第一。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市办理的涉黑恶案件严格指导把关。强化法律监督,充分运用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纠正违法、抗诉等监督手段,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切实落实好办案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先后获得“临沂市工人先锋号”“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团队”等荣誉。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骑大队简要事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骑大队成立以来,立足岗位职责,创新打造“扁平指挥、快速反应、高效便民、一警多能”的精准勤务模式,受到范华平副省长的批示肯定。成立以来,全体铁骑队员无惧严寒酷暑,扎根路面勤务,城区摩托化巡防总里程达50余万公里,约绕地球13圈;动态纠违4.6万余起,事故快处5300余起,亲情服务群众1.2万余人次,圆满完成了救火烈士骨灰回乡、援鄂医护人员返临、临沂国际马拉松等重大交通安保任务,先进事迹被省、市各级媒体报道转发点击量达250万余次。在首届全省铁骑实战技能比武竞赛中代表临沂交警支队荣获全省总成绩第二名,并囊获个人单项冠亚军;先后10人次获得省市级记功、嘉奖,以铁骑速度和铁骑温度,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4、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简要事迹

近年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自2016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200余件,案件办理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案件综合纠错率约40%,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5、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东关街派出所简要事迹

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东关街派出所辖区3.6平方公里,人口5万,是临沂主城区人员流动性最大、治安形势最复杂的区域之一。近年来,东关街派出所打造“东关快警,忠诚为民”党建品牌,创新“强阵地”“三联防”“融媒体”“云调解”“云管控”五个工作法。依托“烽火公安”党建教育主题馆先后接待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群众2万余人;组建了15支群防群治队伍,设立了200余个巡检点,群防群治力量达600余名;通过融媒体平台深入开展防电诈、防盗窃、防事故直播60余场次,制作播发反诈等短视频120余条,阅读量达百余万;通过群众私信留言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破案20余起;网上回答群众咨询200人次,线上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起;通过云管控发现违法犯罪线索30余条,打掉涉黑涉恶人员2名,查处黄赌毒等案件5起,整改治安隐患2000余条。案件网上办、服务网上走、防控网上抓、纠纷网上调,创新社会治理的“东关模式”,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公安机关的“网红”派出所。

6、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简要事迹

近年来,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共排查虚假诉讼线索204件,为全市民事监督案件提供数据支撑。办理生态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29件,为柳青河污染源头治理作出贡献。落实食药品安全,办理该领域案件5件。与地方政府构建公益诉讼快速反应机制。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疫情期间为21名农民工讨薪。就2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法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佳。办理的《山东季某某非法占用耕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承办人获个人三等功。

7、兰山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简要事迹

兰山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担负着本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银雀山法庭、兰山法庭、柳青法庭辖区内所有的家事审判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及兰山法院辖区内的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的审判工作。法庭的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发扬拼博奉献精神,灵活运用调解,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司法效益。成立三个专业团队,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案件审理上严把程序关、实体关、审限关,提高质效。同时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发挥了基层法庭便于了解群众、联系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2020年至今,银雀山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5910件,结案4829件,结案率为76.91 %,调撤率为39.74%。案件质量和当事人的满意程度明显提升,群众通过诉讼化解矛盾的司法职能进一步突显。

8、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简要事迹

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经验先后获10余次省市院领导批示肯定,并先后6次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全省民行工作现场会先后2次在该院召开,有两项创新成果分别荣获省市院一、二等奖,连续多年在全市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办理抗申诉等各类案件589件,抗诉后改判76件;检察和解36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8件,其中3件入选全省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3件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一致好评。

9、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简要事迹

2020年度,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始终把党委政府关注、涉案金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并结合“云端”打击主战模式,组织开展打击涉疫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等系列专项行动,先后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截至目前,大队共立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逮捕 22人,移送起诉 19起37人,没收违法所得320余万元,没收保证金11.8万元,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70余万元,为河东区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0、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简要事迹

近年来,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以网络建设为载体,实现法律援助线上“零距离”、以平台建设为依托,实行法律援助线下“零跑腿”、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障碍”的“三个零”新模式,让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走到广大群众身边,把便利带给群众、让人民得到实惠。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有两名同志先后被市总工会授予“临沂市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11、郯城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简要事迹

郯城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辖区面积87平方公里,辖10个社区,6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 8.3万。该所全力打造“古镇卫士、红色先锋”党建品牌,今年以来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6名,行政拘留62名,抓获上网逃犯16名,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成绩始终位居全市全县前列。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全市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进单位”“ 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12、郯城县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736件,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905人,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5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共计241件次。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4件,向家庭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共计29万余元。全院干警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准则,对标赶超,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临沂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五检察部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1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郯城大队简要事迹

2020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郯城大队以“防疫情、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民警执勤执法,深化放改服改革,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全面完成各项道路安保任务82次;组织开展严重违法集中整治行动26次,暂扣非法载客三轮、四轮电车220余台,有效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办理驾驶人业务7万余人次,开展驾驶人考试14000余人次;办理机动车业务15万台次,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40万余台次;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370起,结案4332起,结案率99.1%;深入单位、企业、社区、学校组织开展宣传36场次,在县电视台开办栏目《郯城交警》播出11期,在县广播电台开办的直播栏目《一路有你》播出220期,在村街社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320处,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提示信息、法律法规6800余条。

14、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简要事迹

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政治思想过硬。在审判工作方面,积极服务大局,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请示疑难复杂问题,积极做好法庭业务指导工作。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干警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做到纪律严明,审判技能过硬。全庭干警团结一心,凝聚力好,战斗力强,各项业务居院里先进水平。截止目前,收案2505件(新收2416件,旧存89件),审结2180件,结案率87%,收结比90.23%。

15、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简要事迹

近年来,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捍卫公共利益,实现公益诉讼“全覆盖”;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维护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立足民事检察,关注民生问题,用法律之剑,守护公平正义、捍卫兰陵绿水青山,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16、兰陵县公安局兰陵派出所简要事迹

兰陵派出所辖区面积141.6平方公里,114个自然村,13.5万人。近几年来,兰陵派出所在兰陵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在创先争优、严打整治、为人民服务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今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19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7名,联合兰陵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打掉犯罪团伙3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执行逮捕3人,行政拘留37人,抓获网上逃犯2名。牢固树立“警民一家”意识,坚持做任何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聆听群众建议,全心全意践行宗旨意识,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17、沂水县人民法院许家湖人民法庭简要事迹

全庭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扎实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质效及智慧法院建设各项考核指标均具本院前列。三年来,每年收案1000余件,结案率均达85%以上,案件发概率较低,能够做到均衡结案,所结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法庭干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18、沂水县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沂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形成了“党建引领、精神聚力、团队带动”的工作思路,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六型建设示范院”,连续16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19、沂水县公安局马站派出所简要事迹

今年以来,马站派出所立足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金字招牌, 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定位,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倾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沂蒙红色新警队,做实多元化解、倾力打造沂蒙乡贤“4+3+1”矛调新平台,突出实战实效、倾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局面,顺应民心民意、倾力打造“亲情优质高效”服务群众新窗口,着眼基层基础、倾力打造“九室一阵地”固本强基新工程,用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诠释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真正走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片新天地。马站镇群众安全感测评成绩连续三年位居全县前列。

20、沂南县公安局苏村派出所简要事迹

沂南县公安局苏村派出所辖区面积67平方公里,共有21个行政村,常驻人口6万余人。今年来办理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1人;办理各类治安案件90起,行政处罚173人,打击战果位居全县前列。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苏村派出所健全防范机制,开展“棚区巡逻”“错时巡逻”“蓝天护校”“民警赶大集”“百万警进千万家”等行动,出动车辆2000余车次,出动警力7000余人次,针对辖区棚区、交通要道、案件高发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高强度、密集型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通过巡逻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2人,盗窃违法嫌疑人6人,对辖区的治安起到了积极防范作用。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基层单位”“二级公安派出所”“市级青年文明号”“全县公安机关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党建带队建“十佳单位”;所长被评为沂南县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内多名民警、辅警被授予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优秀辅警等荣誉称号。

2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南大队简要事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南大队承担沂南县辖区京沪、长深、日兰3条高速公路和国省县乡道路共计2700余公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20.1万辆机动车、22.2万名驾驶人管理服务任务。今年以来,交警大队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工作理念,围绕“抓队伍、促业务、防事故、保畅通”的总思路,以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为工作主线,以干事创业的担当、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永不懈怠的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统筹推进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净化、农村安全守护、宣传警示曝光、社会协同共治“五大行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改进工作作风,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大队连续1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1月,被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公安局记集体嘉奖;2019年2月,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22、平邑县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今年以来,平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立足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完善检察官百分之考核体系和“双盲双评”案件质量评查体制,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力求再突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做好“沂蒙检察”工作。先后荣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三等奖”“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3、平邑县公安局卞桥派出所简要事迹

卞桥派出所及全体民警辅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和训词精神,筑牢治安防线,科学巡逻防控,加强社会面管控,大力排查化解纠纷,强力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擦亮户籍窗口,优化放管服举措,诚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为辖区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24、费县司法局薛庄司法所简要事迹

薛庄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费县”的总体目标,以“弘扬沂蒙精神,构建法治薛庄”为宗旨,深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体系,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品牌树立,更加注重服务群众,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以创建省级执法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不断加强阵地建设。近几年工作取得突破发展,两次被授予费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两次被评为“基层十佳政法单位”,并成功申报县级精神文明单位。

25、蒙阴县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2020年,蒙阴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凝心聚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蒙阴检察院监督立案1件1人,撤案2件2人,抗诉1件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追捕追诉漏犯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14人,变更强制措施14件14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5件;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1件6人;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口罩的门店,追回口罩9400只;4次实地督导被告人完成3000余平破坏山体的补植复绿工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6、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简要事迹

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近年来,该庭党支部先后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以案说法、宣传法治20余次,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积极弘扬法治精神。2011年,被临沂市综治委、市人社局授予集体三等功;2012年、2014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20年,被莒南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基层单位。

27、莒南县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以业务谋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实干兴检,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为目标,忠实履职,锐意进取。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28、莒南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简要事迹

莒南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担负着维护辖区3万余常住人口、上千余暂住人口和260多家企业的治安管理重任。近年来,派出所积极协助参与地方信访稳控、抢险救灾、反恐怖和社会联动等工作,创建“1+2+N”警务新模式,全面推进质量管理,维护治安稳定,凝聚基层平安合力。先后被省公安厅评为“三年攻坚先进集体”,被市公安局评为“人民满意先进派出所”,记集体三等功1次。

29、临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简要事迹

近年来,临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严厉打击和防范控制相结合,在打击邪教及政治重点人员违法犯罪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全市第1名的成绩被呈报为全省“标杆政保大队”,先后参与了4起公安部部督专案,并按照公安部和省厅要求开始筹建资料库,总结提炼的技战法被公安部、省厅在全国全省推广,2018年以来先后有4名民警荣立三等功。

30、临沭县司法局简要事迹

临沭县司法局按照“一三三”的工作思路,“坚持一个中心、聚焦三个重点、实现三个提升”,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争创特色,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018、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综合类一等奖和“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单位”“临沭县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事迹简介

(按照姓氏笔画排列)

1、马行同志简要事迹

马行,男,40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担任员额检察官以来,共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案件共计270件565人。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荣获2012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度“临沭县优秀青年”、2015年度“临沭县十佳基层政法干警”、2017年度“临沭县先进政法干警”、2019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十佳 ”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2、王小莉同志简要事迹

王小莉,女,39岁,中共党员,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长期从事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十几年如一日,牢记共产党人初心使命,怀着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爱岗敬业、勤勉担当,用实际行动为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先后主导、参与制定了8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累计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合同协议2600件,仅2020年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协议388件;先后荣获山东省无偿献血表现突出个人、市直“三八”红旗手、临沂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等称号。

3、王学亮同志简要事迹

王学亮,男,57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庄大队车辆管理分所所长。该同志从警36年来,始终坚持不忘初心、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勤政廉洁、乐于奉献;近几年,他带领全所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扎实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率先在全市车管系统推行“警企合作”模式,在支队业务考核中均名列前茅;2020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三甲十佳百优”创建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车辆管理所”,该同志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4、王兴祝同志简要事迹

王兴祝,男,33岁,中共党员,沂南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兼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2012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长期身处孙祖司法所、大庄司法所、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等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他勤于为民、乐于奉献,无论是窗口服务还是走村入户,都始终把群众利益诉求和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先后多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担任所长期间大庄司法所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5、刘洋同志简要事迹

刘洋,女,29岁,中共党员,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先后被山东省检察院记个人“嘉奖”一次、被评为“2019年度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市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主办抗诉案件112件,办案数量居全省第一位,所在的办案团队被省院唯一推荐参评全国民事检察优秀办案团队,独立撰写的《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构建虚假诉讼监督“临沂模式”》办案经验先后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相关工作方法被转发全省学习借鉴。

6、吕亭亭同志简要事迹

吕亭亭,女,38岁,中共党员,市看守所综合科副科长。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吕亭亭同志第一时间制定《临沂市公安局监所防疫工作手册》,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市22个监所快速完成封闭管理。组建临时3人“志愿服务队”,承担起市看守所驻勤人员战时后勤保障工作,为驻勤家属发送生活物资、走访慰问双警警医家庭,为监所申请防疫物资2万余件,申请核酸检测7000余人次,坚决守住了监所“零感染、零事故、零减员”底线。

7、吕超同志简要事迹

吕超,男,42岁,中共党员,费县人民法院吕超速裁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该同志从事审判执行8年以来,审结民事案件1800余件,执行案件2000余件,在2020年新收的664件案件中,结案650件,收结案数全院第二,结案率98.35%,居全院第一,平均结案天数21.91天。该同志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受到各讲评单位的一致好评。他所在的庭室先后四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个人多次获得市县荣誉表彰。

8、刘继锋同志简要事迹

刘继锋,男,44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城区二中队队长、三级警长。从警23年来,该同志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长年的工作压力和路面噪音让他一耳失聪一耳听力下降,但他对公安交警工作无限热爱,他坚毅执着,病中不忘学习;他铁面无私,对违法嫌疑人不徇私情。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岗位上谱写着临沂交警人的异彩华章。

9、孙庆礼同志简要事迹

孙庆礼,男,53岁,中共党员,沂南县人民法院青驼法庭副庭长,主持法庭工作。1995年考入沂南法院,在乡镇基层工作25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沂蒙“优秀法官”“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7年4月主持法庭工作以来,带领团队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00余件,至今无一例信访、上访和缠诉;在法庭创设“党员之家”,打造出全院首个司法文化长廊;法庭各项管理工作亮点突出,获得最高院、省高院等领导一致好评。

10、孙玉丛同志简要事迹

孙玉丛,女,36岁,费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深入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服从组织领导,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塑造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自2012年来,连续多次在省、市院举行的公诉人比赛中斩获佳绩,先后荣获“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临沂市公诉业务标兵”“临沂市优秀公诉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办理案件被评为“山东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平时主动承办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工作和成绩获得了院里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认可。

11、庄向民同志简要事迹

庄向民,男,52岁,兰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在工作岗位上能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审判工作方法,全力抓好审判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每年都能圆满地完成审判任务,业绩考核的各项指标都位居全院前列,为全院树立了良好法官形象的典范。

12、李大军同志简要事迹

李大军,男,51岁,中共党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多年来,该同志以勇于担当的职业态度、严谨务实的审判作风、娴熟精湛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2019年,主审559件,参审1722件;2020年1—10月,主审368件,参审2566件;办案数量多年位居全院前列,所办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6—2018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2019年被评为沂蒙十佳法官。

13、李相元同志简要事迹

李相元,男,47岁,兰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兰山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判组成员。该同志立足审判职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投身到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今年以来新收案件90件,结案92件,结案率86.79%。审理恶势力案件9件,对32名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累计判处罚金419万元,做到 “打财断血”。审结宋某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一案,成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山法院判处刑期最长的涉黑恶犯罪分子,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高标准运行。

14、李雷同志简要事迹

李雷,男,52岁,中共党员,郯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该同志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打击犯罪、铲除腐恶,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特别是依法审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无愧于党对法官的信赖,无愧于人民对公正的渴求。

15、宋为顺同志简要事迹

宋为顺,男,37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罗庄分局扫黑专业队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同志勇于担当、忠于职守,累计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485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51名,查扣涉案资产3.8亿元,罗庄分局的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其中侦办的4起涉黑案件,侦办的4个犯罪集团,在罗庄区乃至临沂市起到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受到上级扫黑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一致好评。

16、张洪波同志简要事迹

张洪波,男,44岁,中共党员,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人民法庭庭长。自1998年至今,始终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工作中严谨、细致、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切实把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实现有机统一。曾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个人一等功、山东省十佳服务标兵、沂蒙十佳法官、临沂市劳动模范等称号。带领汤头法庭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庭、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等称号。

17、杜清臣同志简要事迹

杜清臣, 男,50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临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敢于担当,兢兢业业,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市委授予打击油气个人嘉奖,获得市公安局“百日扫毒”攻坚战成绩突出个人,是县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今年以来,共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6起,查处各类行政案件16起,追缴返还赃款赃物折价600余万元,维护了辖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18、杨帆同志简要事迹

杨帆,男,47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一中队指导员。从警26年,一直奋战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五千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一百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二千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三千余万元。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工作标兵、优秀党员。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自己的言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19、周玉姣同志简要事迹

周玉姣,女,35岁,中共党员,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自2013年进入刑检部门后,该同志参与办理了千余起案件,每年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案件二百余件,曾承办多起具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2020年全省第八届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全省第11名。对待每一起案件,无论案件大小复杂与否,她都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准确分析案件定性,严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理念,公平公正办案。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临沂市优秀公诉人”、“临沂市优秀共青团员”、“平安兰陵建设三等功”、“平安兰陵建设先进个人”。

20、岳友同志简要事迹

岳友,男,29岁,中共党员,郯城县司法局杨集镇司法所所长。工作以来,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0余起,受益当事人达2100多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7件,2018年创新的“司警联调”调解模式被临沂日报宣传发表。成功帮扶家庭困难服刑人员6名,针对帮扶过程撰写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被收录到司法部案例库并推广;疫情期间,到全省12所监狱接送刑满释放人员31人次,行程上万余公里,圆满完成刑满释放人员的隔离安置工作。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平安郯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1、林伟同志简要事迹

林伟,男,34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邑大队仲村中队中队长。该同志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牢记共产党员本色,带领中队全体人员,紧紧按照“防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对辖区道路进行了科学管控,实行了全天候勤务机制,依法严查严处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而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营造了平安和谐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2、姚夫彬同志简要事迹

姚夫彬,男,36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综合室副主任。该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保持谦虚好学、争先创优、刻苦进取的良好作风,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不忘肩负的职责,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爱岗敬业,一心为民;以一名人民警察的公正和良知,秉公执法,清正廉明。近年来,先后参与完成了十九大、全国全省“两会”、青岛海军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系列重大安保维稳任务,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同事们的认可。

23、娄飞飞同志简要事迹

娄飞飞,男,34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罗庄分局褚墩派出所所长。先后侦办刑事、治安案件6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人,调解纠纷类事件500余起,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50余次。2019年5月任职以来,带领战友在辖区持续开展大巡防,侵财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褚墩镇连续10个月街面两抢和入室盗窃案件零发案;在全镇上下强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褚墩镇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彻底甩掉了落后的帽子。先后荣获山东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全市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进单位,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24、禹化彦同志简要事迹

禹化彦,男,汉族,49岁,中共党员,蒙阴县公安局岱崮派出所所长。该同志参加公安工作26年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扎根基层一线,为保一方平安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第一时间报名参加执勤任务,坚守疫线60多天。重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强服务群众水平,今年以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为群众追回损失20余万元。所在辖区年游客数量200多万人,全县报警量最少。带领全所争创优秀党建品牌,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百优党建品牌”。

25、高现国同志简要事迹

高现国,男,49岁,中共党员,沂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该同志立足刑事检察工作岗位,始终坚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捕诉一体工作第一线,先后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800余件,无一起错案、人情案和关系案,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平安沂南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他所在的第一检察部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上半年第一检察部有2人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1人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

26、徐艳丽同志简要事迹

徐艳丽,女,49岁,中共党员,莒南县司法局十字路司法所调解主任。在10年的调解工作中,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足迹遍布辖区的每个角落,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先后被上级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平安莒南建设先进个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27、崔彦彦同志简要事迹

崔彦彦,女,30岁,中共党员,沂水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员。该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4年来,无论是在基层司法所还是局机关科室,她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了各项工作。累计发表政法宣传信息150余篇,微信公众号260余期,编印普法书籍万余册。牵头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验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为传递政法声音、树立新时代政法干警形象贡献了力量。

28、曾爱军同志简要事迹

曾爱军,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费县公安局探沂派出所所长。参加公安工作十九年来,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职责,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风格。2013年被临沂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法制员,多次被市县公安局授予嘉奖、优秀民警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

29、曾畅同志简要事迹

曾畅,男,31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特勤中队负责人。近年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毒驾、酒驾等100余起,行政拘留2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余人,快速处置简易交通事故160余起,现场调解当事70余起事故;接受指令出警成功拦截500余台违法嫌疑车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在重大安保任务及疫情防控工作中扎根检查站日检查车辆五百余台次,带领特勤铁骑队伍圆满完成了援鄂抗疫英雄护航任务,赢得了普遍好评。该同志先后3次被评为全市交警系统“执法标兵”,4次受到通令嘉奖,并被县政府记三等功。

30、解立强同志简要事迹

解立强,男, 31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水交警大队西城新区中队民警。该同志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兢兢业业,作风清廉正派,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倾注于日常执法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现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2019年10月份,该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号召,主动前往新疆喀什参与援建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与新疆公安民警并肩战斗,充分展现了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纪律作风,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援疆民警”。

原标题:《临沂市“十佳政法单位” “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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