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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法院 “刑拘直诉”第一案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0-12-29 18: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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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盐亭法院首次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整个过程耗时仅40分钟。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件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法院判决,仅用两个工作日,大大减少了案件流转过程,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我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因搭乘客车途中临时起意,采用刀片割包的方式盗走邻座现金人民币990元,并赌博花光。随后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到案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我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张某自首后自愿认罪认罚,符合法律规定的刑拘直诉条件。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盐亭法院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探索刑拘直诉工作联动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小编普法

什么是刑拘直诉?简单地说,刑拘直诉就是指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轻微刑事案件简案速办,省去逮捕程序,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刑拘直诉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刑拘直诉办案机制在疫情期间的作用尤为凸显,减少人员流动和不必要的接触,实现了简案速办。此案的成功办理,为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全面推行提供了有益借鉴。

稿 件:综合办 刑 庭

编 辑:卫 星

审 核:梁小琴

签 发:印智强

原标题:《盐亭法院 “刑拘直诉”第一案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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