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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学“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防线——兴海法院再次召开“三个规定”学习会落实最高院视频会议精神

2020-12-29 20: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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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提高干警自律意识。12月29日下午,兴海县人民法院再次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议,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会上,副院长张旻、执行局局长完么多杰、政治部主任欧赛吉依次传达领学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全文。

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东智加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12月28日召开的《启用“三个规定”新的报告平台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实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精神,通过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三个规定”,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进行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要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要打消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全体干警要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全体干警要从干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

此次会议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员干部及法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维护法院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记录“三个规定”有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兴海法院综合办公室

撰稿:尕毛洁

原标题:《再学“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防线——兴海法院再次召开“三个规定”学习会落实最高院视频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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