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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聚焦】《大城小事》——西夏区公安局宁华路派出所副所长 贺存武 跟大家聊聊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

2020-12-29 18: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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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公安分局宁华路派出所副所长

贺存武 警官

做客《大城小事》直播间

跟大家聊聊

关于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问题”

我是西夏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贺存武,很高兴到98.4电台节目的直接间与大家分享有关未成年人法律的一些内容。每年的12月份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月,12月4日更是明确的法制宣传日。做为一名基层的公安民警,有责任、有义务让更多的群众来了解法制,关心法制。

有一位著名的法律学者曾经说过,预防犯罪要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是一切优秀立法者的目的。为了有效地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无疑是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然而,每一个解决方案都必须对应相关的实际现状加以提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控机制也不例外。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更低龄化,犯罪手段暴力化、凶残化,类似于校园欺凌等网络热点现象更是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包括了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也包括了违反社会规范的不良行为。其中社会规范又包括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社会风俗习惯和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等。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一特殊的群体,研究的内容包括法律、社会、心理等众多因素,研究的目的在于探讨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发展的特点、原因和规律以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对策。

根据我国《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承担法律责任年龄阶段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我国的相关司法制度也主要是关于十四周岁到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和制度。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征;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征,是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受其带有普遍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影响,在犯罪的发生和形成原因方面所形成的相对于成年人犯罪的一系列基本特点。客观分析与正确把握这些基本特点,既是确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刑事观念的重要前提,而也是改进和完善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刑事政策的重要基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在与其他主体犯罪的相对意义上具有一系列基本特征。认识和把握这些特征,是科学建立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刑事政策观念的基础和前提。

从犯罪主体来看

第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随着心理与生理发育的早熟化,许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容易受社会物质意欲的驱使,在适学阶段逃课、辍学,从而过早地踏上社会。由于知识及自我生存技能的缺乏,在社会上无法谋生,只好实施犯罪行为来满足自身的需要。有一项调查数据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1793名未成年罪犯中,16岁以下占38.9%,初中以下学历占93%。

第二,女性犯罪低于男性犯罪,但在性犯罪、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女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比例要高于男性。受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女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受到家庭、社会的关注往往要高于男性,这是导致女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良好自我约束的外在原因之一,当然也是女性犯罪率低于男性的犯罪率的原因之一。根据一项数据调查分析,在受案的497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女性仅为2人,仅占0.4%。

第三,犯罪低龄化的同时,重新犯罪率较高。犯罪学的研究与实践表明,年龄与犯罪有着密切的关系,犯罪的年龄越小,次数越多,长大以后成为惯犯、累犯的越多。据统计,初犯年龄小于11岁的,有65%的人会再犯;初犯年龄在12至15周岁的,其再犯率为54%;初犯年龄在16至21岁的,其再犯率为46%;在成年人的累犯率中,有87.5%的人曾为违法犯罪少年。

原标题:《【警方聚焦】《大城小事》——西夏区公安局宁华路派出所副所长 贺存武 跟大家聊聊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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