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新干两男子跑到峡江非法捕鱼22.5公斤,结果栽了......

2020-12-30 10: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原创 罗浩 峡江县人民法院

12月25日

峡江县人民法院

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庭审现场图片

被告人周某风、周某林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补偿费用20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24日下午15时20分许,被告人周某风、周某林驾驶机动船驶入赣江(峡江县仁和镇水域)非法捕鱼。二人使用网具捕捞水产品后,又驶入赣江禁渔区,使用电鱼工具捕鱼。

▲无人机拍摄现场画面

峡江县农业执法部门发现并采用无人机拍摄取证,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草鱼等水产品22.5公斤,依法扣押升压机、电瓶等作案工具。

▲执法部门现场放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风、周某林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周某林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之前适用缓刑部分的判决,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人的犯罪行为,破坏了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自愿共同承担非法电鱼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补偿费用2000元,用于鱼类资源的生态修复,法院予以确认。综合案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致歉信

原标题:《新干两男子跑到峡江非法捕鱼22.5公斤,结果栽了......》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