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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案例篇:寿宁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案例导读

2020-12-31 22: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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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寿宁法院林松涛院长向寿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同日,小寿法微信公众号推出“两会特刊:一图读懂寿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使广大网友更加详细了解报告中所提到的典型案例,今天,寿法君为大家一一细说。

NO.1

董某泉等13 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执行案件

2019年12月,我院审结首起涉恶“套路贷”案件即董某泉、胡某、董某灏等13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罪一案,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于2020年3月移送我院执行局,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我院干警多次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主动出差南平等地,进行财产查控、约谈当事人家属和督促财产交接等事宜,穷尽措施,全方位掌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确保黑财清底。截止目前,该案退赔款51.5万元已全额执行到位。

约谈当事人家属,督促财产交接

NO.2

张某寻衅滋事案件

自2015 年2 月以来,被告人张某以其自建房因牛头山水库建设导致地基下沉、墙体开裂问题得不到解决为由,多次到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信访,先后达60余次,多次在国家机关、企业单位任意滋事、辱骂恐吓他人、损毁公私财物,向政府工作人员强拿硬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2020年7月,寿宁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NO.3

张某春等8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7月,张某春、陈某斌、陈某、叶某财、叶某平、叶某炯、叶某光、叶某元等8人共同商议出资建设“燕窝山”公墓。同年8月,张某春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雇用挖掘机将购买的基本农田表层剥离,并硬化部分农田。至同年10月案发,该公墓已基本建设完成,部分墓穴已出售。经鉴定,该公墓毁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3613平方米(折合5.42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案发后,张某春、陈某为逃避刑事处罚,指使陈某光(基本农田出售者)在公安机关侦查时提供虚假陈述,并给予陈某光2万元好处费。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张某春等8人刑事责任,以伪证罪追究陈某光刑事责任。

另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集体的财产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春等8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行为,对耕地造成损害,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责令其限期完成土地修复,并通过验收确认达到耕地标准。逾期未复垦或者未通过验收,张某春等8人需共同承担相关复垦费用。

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NO.4

涉疫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3月, 王某向刘某购买口罩,总计货款230000元。待王某付清货款后,刘某却未按照约定向王某提供符合要求的口罩,王某遂要求刘某退还货款。经协商,刘某退还货款160000元后,经多次催讨,拒不退还剩余70000元货款,故王某诉至法院。2020年7月,我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限期归还剩余货款,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NO.5

叶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硫磺米粉案件

2020年6月,叶某私设米粉加工厂生产米粉,为了提高卖相并起防腐效果,叶某用硫磺熏蒸成品米粉,导致二氧化硫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长期食用或短期大量食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寿宁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叶某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应的附带民事公益赔偿。

公开开庭审理

NO.6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寿宁支行诉王某花、龚某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2015年4月8日,王某花、龚某海因购房需要,向建行寿宁支行借款500000元,并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其所购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王某花、龚某海未按期偿还借款,建行寿宁支行诉至法院,要求对预抵押登记房屋优先受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花、龚某海与建行寿宁支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时,虽约定将案涉房产抵押给建行寿宁支行,并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但案涉房产已于2017年7月21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而建行寿宁支行至今未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手续,该房产的抵押权尚未成立,故建行寿宁支行的诉讼主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该案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

NO.7

夏某盛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2020年6月,被告人夏某盛受雇为他人远程网络电话拨号架设运行“络漫宝”设备,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其雇被告人夏某华、刘某其具体负责设备开机、关机及更换电话卡等事务。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将设备架设于托溪乡。经查证,涉案15台“络漫宝”运行期间,插用的电话卡被以远程网络控制拨打诈骗电话31974次,其中已被外地公安机关以诈骗立案侦查9起,涉案金额126000余元。寿宁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夏某盛等3人刑事责任。

邀请县职业技术学校师生旁听庭审

原标题:《【旦】案例篇:寿宁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案例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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