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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新洲区电信网络诈骗第一案

2020-12-31 10: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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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新洲法院对胡某诚、吴某等31名被告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了宣判。以诈骗罪对犯罪团伙头目胡某诚、吴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中的23名团伙成员根据其犯罪数额和退赃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综合考虑相关犯罪事实和认罪认罚情况,对6名涉案在校大学生免予刑事处罚。同时依法对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初,胡某诚、吴某经合谋,成立“湖北悦藏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招揽被告人孙某某、熊某等29人作为公司的业务员或行政人员,向不特定人员广泛拨打电信网络电话或添加微信,根据公司准备好的“话术本”,谎称公司具有收藏品推广资质、专家团队、20万VIP会员等虚假信息,诱使被害人将收藏品在“悦藏天下”进行推广,并骗取被害人收藏品推广费。通过上述方式胡某诚、吴某等31人共骗取270余名被害人财产共计100余万元。案发后,新洲法院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36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主犯胡某诚、吴某、孙某某、熊某拒不退出犯罪所得,新洲法院对四被告人从重处罚。本案有六名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审理过程中六被告人均退出全部赃款,并真诚认罪悔罪,鉴于六被告人参与犯罪时间短,作案次数少,社会危害性不大,新洲法院对六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其余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能够退出部分赃款,认罪认罚,新洲法院综合考虑后予以定罪处罚。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频繁发生,且手段多变,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新洲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有效震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nd

供稿:黄雁斌

原标题:《判了!新洲区电信网络诈骗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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