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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12-31 16: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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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向全市党员干部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及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4.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节前开展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坚决杜绝“只动嘴、不落实”“只发文、不检查”等形式主义,带头形成担当作为、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行业监管和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工作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联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8-12388;

邮信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网址: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hegangshi/。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岗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原标题:《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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