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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黑恶势力覆灭!广西扫黑除恶最新战果(12.31)

2020-12-31 17: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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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最高获刑18年!钟智等11名涉恶人员获刑

2、涉案11人,西林县第三例涉恶案件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3、涉案15人,西林县第四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4、判了!“河边俱乐部”涉恶犯罪集团栽了

5、灵山警方打掉那隆镇上江村委一敲诈勒索犯罪团伙,4人落网!

6、关于征集余建雷、廖正确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7、关于征集韦靖、韦海潮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01

最高获刑18年!钟智等11名涉恶人员获刑

2020年12月29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钟智等11名被告人犯诈骗、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钟智等11名被告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四百零二万五千元。其中钟智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八十七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案发,被告人钟智通过挪用公司资金、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积累资金,以此为基础发展团伙成员,逐步形成了以钟智为首,钟克春、陈允武、钟鑫磊、田立红、蒋小月、欧冬、莫荣玉、韦文玉、许行新、林欣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3年9月至2019年期间,该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诈骗被害人17起,发放贷款金额1215万元,违法所得353.3264万元。

钟智组织自成立以来,通过“套路贷”非法敛财,非法占有被害人高利息等不法利益,为追讨不法债务,纠集他人威胁、辱骂、滋扰债务人,严重破坏了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02

涉案11人,西林县第三例涉恶案件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2020年12月30日,西林县人民法院代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林县第三例涉恶案件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2020年9月25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陆某、陆某方、黄某车、黄某坤、岑某林等11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管制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共计23万元。11名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陆某、陆某方、黄某车、黄某坤、岑某林为首的村民代表在处理克洋屯与那马屯边界土地纠纷过程中,以土地权属存在争议为由,向上世纪末在克洋屯与那马屯交界种植林木的木主索取所谓的地租费;组织群众采取恐吓方式阻拦砍木、以挖坑,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等方式拦截他人、阻拦拉运木材;被告人陆某、黄某车、陆某方、黄某堂还以运输需经过克洋屯的道路为由向外地木材老板索取所谓的过路费,给他人经济上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3

涉案15人,西林县第四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20年12月30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对农某光等15名被告人被控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涉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农某光等15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共30.4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农某光、孙某国任马蚌镇合社村合社屯小组组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纠集韦某飘、杨某方、王某坤、岑某明多次在合社屯水域对外来网箱养殖户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形成了以被告人农某光、孙某国为首,韦某飘、杨某方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20年4至6月份,农某光、农某文、农某章、韦某周、陆某荣、陆某平六人以工人正在施工的山地(罗东写坡)是自己的土地、与政府存在纠纷为由,多次到平修牧场上阻碍工人施工,给雅长林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2015年起,被告人孙某国便非法持有射钉器改装的射钉枪一支。

15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认罪认罚,并已将全部退赔款项交至法院。

法院结合1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04

判了!“河边俱乐部”涉恶犯罪集团栽了

2020年12月25日,德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河边俱乐部”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宣判,黄龙概等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000至10000不等的罚金,并继续追缴未退还的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起,被告人黄龙概等人阻拦为那温村工程项目运输建设原材料的运输车辆,并建立“那温狼群车队”,实施强行供应鹅卵石的犯罪行为。为达到迫使承包那温村相关工程建设的施工方使用那温屯供应的石料和那温屯运输车辆获利的目的,黄龙概、李振都、李振写、李方颂等18人每人投资3000元入股倒卖石料,并创建“河边俱乐部”微信群,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拦路、拦车为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发展形成了以黄龙概为首要分子,李振都、李振写、李方颂为重要成员,黄忠立、李振喊等14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那温村打造特色旅游乡村的契机,多次以阻拦外地车辆进入那温屯或经过那温屯为手段,逼迫建筑工程施工方以高于市场价格使用其提供的建筑材料或用于低价收购外来车队的石料,高价卖给那温景区建设项目部赚取差价,非法收益共31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龙概等18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05

灵山警方打掉那隆镇上江村委一敲诈勒索犯罪团伙,4人落网!

近日,灵山警方成功打掉那隆镇上江村委一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2020年12月24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3年,灵山县那隆镇国营东风华侨林场将其权属下位于那隆镇上江村委大路麓岭、蒙冲岭一带的速生桉承包给劳姓群众采伐。2013年以来,劳姓群众组织工人到山岭采伐桉树时,那隆镇上江村委的黄某邦、黄某枝、黄某醒、黄某瑞等人以“该山岭权属存在争议”为由,要求劳姓群众支付“地租费”。劳姓群众不同意支付,黄某邦等人便多次组织本村人员持草镰刀、铁锹、木棍恐吓、威胁工人、阻挠工人施工、毁坏工人摩托车、扣留工人的油锯等工具、封堵路口拦截运输车辆,导致劳姓群众未能如期开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3年至2019年间,劳姓群众为了能顺利采伐和运输木材,被迫支付了91000元“地租费”。2020年4月22日,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立为敲诈勒索案进行侦查。

11月23日,经周密布控,民警在那隆镇上江村委会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邦、黄某枝、黄某醒、黄某瑞抓获。经审讯,黄某邦等人对其结伙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邦等4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6

关于征集余建雷、廖正确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近期,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在河池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打掉余建雷、廖正确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长期以来该团伙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境内从事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获取暴利,以暴利讨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余建雷、廖正确、韦杨渊等14人已被抓获,案件侦办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1、公安机关向曾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及知情人征集相关犯罪线索。同时正告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该犯罪组织其他成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

2、对检举、揭发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他重要犯罪事实和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给予一定奖励。

3、与该犯罪团伙有经济往来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立即与专案组联系,并说明情况。

4、凡为该犯罪团伙提供包庇、隐匿、躲藏的相关人员,立即与专案组联系说明情况,限期不说明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严惩其行为。

5、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提供线索及证据的个人予以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扫黑办0778-2306008

黄警官:18007788320

覃警官:18007789701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

2020年12月23日

附:余建雷、廖正确等犯罪嫌疑人照片

犯罪嫌疑人余建雷,外号“雷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廖正确,外号“小孔”,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杨渊,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建明,外号“小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罗阳,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韩毅,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航,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覃伟,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成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夏,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潘建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雷,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韦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犯罪嫌疑人卢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07

关于征集韦靖、韦海潮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近期,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侦办韦靖、韦海潮等人非法拘禁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韦靖、韦海潮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执行逮捕。

经查,该团伙多年以来,长期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境内实施高利放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1、公安机关向曾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及知情人征集相关犯罪线索。同时正告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该犯罪组织其他成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

2、对检举、揭发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他重要犯罪事实和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给予一定奖励。

3、与该犯罪团伙有经济往来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立即与专案组联系,并说明情况。

4、凡为该犯罪团伙提供包庇、隐匿、躲藏的相关人员,立即与专案组联系说明情况,限期不说明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严惩其行为。

5、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提供线索及证据的个人予以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扫黑办0778-2306008

黄警官:18007788320

覃警官:18007789701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

2020年12月23日

附:韦靖等犯罪嫌疑人照片

犯罪嫌疑人韦靖,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韦海潮,外号“小海”,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韦仁权,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

|来源:南天一剑

原标题:《这些黑恶势力覆灭!广西扫黑除恶最新战果(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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