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元谋法院:一份迎接民法典实施的个案判决

2020-12-31 18: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期待已久的民法典即将实施啦!

那你知道这部被称之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典的

第一条规定吗?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在该法即将实施之际,元谋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用司法实践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迎接民法典!

案情介绍

李某某与罗某某因土地问题发生争议。2020年2月28日,高某陪同李某某一起找罗某某协商过程中,罗某某指使万某某将高某打成轻微伤,高某因健康权受侵害向元谋县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说理裁判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本案中,高某在自身无过错的情况下,被万某某无故打伤,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结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酌定万某某和罗某某在其他各项经济损失之外,赔偿给高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

后罗某某和万某某不服判决,均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感悟

切勿一言不合就动手

文明解纠纷,冲动有代价

邻里多包容,和谐难可贵

章法自有度,无法无方圆

公正在人心,司法维权益

近年来,元谋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在注重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作用的同时,将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为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和谐持续发力。

撰稿:张汝晶 尹小梅

原标题:《元谋法院:一份迎接民法典实施的个案判决》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