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槌 民法典施行后鼓楼区法院首起民事案件开庭
2021-01-04 19: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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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9年4月25日,被告翟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孟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推搪,至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请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上午9时,在五号审判庭,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在张鹏飞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有序,节奏紧凑。庭后,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张鹏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及旁听人员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有关法律规定。该案将择日宣判。
民法典施行后,鼓楼区法院广大干警通过聆听讲座、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促使法官准确理解民法典的条文要义,做好新旧法之间有效衔接,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鼓楼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新年第一槌 民法典施行后鼓楼区法院首起民事案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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