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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对城镇低保开展年检工作

2021-01-05 10: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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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低保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决定对现有城镇低保开展年检工作。但由于受疫情影响,不再开展集中年检,主要采取网络视频、大数据比对、有效证明等方式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底所有在册城镇低保对象。

二、年检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4日(节假日休息)。

三、年检要求

1.凡家庭享保人员中年满18周岁且为学生的需开在校证明,并将在校证明原件报送到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2.因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发生变化而不符合享保条件的及死亡未火化的等要及时申报并取消享保待遇,不主动申报者一经查出除追缴违规领取低保金外并处以违规领取低保金1-3倍罚款。

3.通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高龄、领取养老保险金及购买商品住宅楼、车辆、工商注册法人等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

4.凡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均视为年检不合格,于年检工作结束后当月取消享保待遇并停发低保金,未及时年检的,如符合低保条件,需重新申报,以后不再补检。

望各居民相互转告,按时参加年检,同时欢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7836405

怀安县民政局

2021年1月4日

原标题:《怀安县对城镇低保开展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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