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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俩网络主播被行政拘留

2021-01-05 23: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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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涌现出了大量的网络主播,但在直播过程中,有些网络主播不注意公众形象,甚至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污染网络空间,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此,公安机关必须予以制止、打击。近日,大通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信息的案件,一起来了解一下。

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 副所长 安国栋:2020年11月3日,我所接到我们局网安大队的一个线索,我们辖区某网络直播平台上有一男一女,在连麦过程中语言十分低俗,而且时间段在凌晨2:00。播完之后,这个视频经过很多的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接警之后,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的民警们立即开始侦查工作,通过调查,发现辖区良教乡某村村民苏某和民和县某村村民女性马某,在一次连麦过程中,为了吸引粉丝关注,直播语言低俗、露骨,被很多网友进行了转发,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 副所长 安国栋:当时他们并不认识,苏某可以说在大通有点影响。在网上开始直播的时候,民和县的马某跟他连麦,连麦之后,本来他们是不认识的,只是在网上进行连麦,刚开始只是在闲聊,之后男方多多少少问了一些问题,甚至问了一些生活方面的问题,然后这个女的就开始说她生活中的一些和她丈夫的事情,但是语言可以说是比较低俗色情。

随后,民警将苏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他承认自己在某平台进行了直播,但不认为自己触犯了法律法规。

审讯中经苏某交代,他当时认为只是通过网络直播而已,也就说了一些比较难听的话,办案民警根据相关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安全规定,对其进行训诫教育,苏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随后,民警又先后辗转民和、西宁等地进行取证,最后在西宁将另一名涉嫌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马某抓捕归案。

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 副所长 安国栋:经讯问,她也是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所就根据取证的过程,对苏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2日,并处1000元罚款,对马某作出了行政5日拘留的处罚决定。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条例,第53条规定,在网络平台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必须依法进行治安处罚,虽然二人只是言语上的淫秽行为,但也是构成了违法行为。

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 副所长 安国栋:因为苏某在我们辖区可以说是老百姓所说的大网红,经常在网络上进行直播。在案发之前一个星期,这个违法行为人,有一起殴打他人的案件,被我们公安机关处以8日的行政拘留。因为他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从重处罚。马某是因为初次违反了治安条例管理法,我们对她进行了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据了解,大通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随时会对这些网站进行排查巡查,一旦发现有敏感词汇或者色情低下的行为会进行警告或者封堵,涉及到违法行为也会第一时间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 副所长 安国栋:希望广大网友在上网或直播的时候,注意自己言行举止,为我们的网络环境做一个好的表率。如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一样会找到你,一样会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和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来源:西海都市报

原标题:《青海俩网络主播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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