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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普安法院代青林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1-01-06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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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关于对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普安县人民法院代青林同志荣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代青林同志自2008年进入普安县法院工作后,先后在法庭、研究室、审监庭、审管办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现任审管办负责人、审委会委员 、员额法官。他在工作中踏实认真、开拓进取,用智慧、青春和汗水恪尽职守,在他的带领下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长期排在全州法院前列,曾在2018年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代青林同志工作以来,先后被评为普安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普安县第四届黔西南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中,被普安县县委评为“先进个人”。由他申报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及监督制约机制改革》课题获全州法院二等奖。2013年3月到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审判监督庭工作至今,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把心思用在审判工件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审理好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案件争议较大,纠纷突出,难度相对大,但并未抱怨,而是脚踏实地,虚心请教,努力学习,认真阅读案件材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虚心向同事请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审结的176件案件中,无发改案件、无上访缠访案件。除承担审判监督工作外,还承担审判管理工作,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为全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创新出谋划策。除此之外,他还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普安县法院审判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新的审判管理模式,参与案件评查工作,每年评查案件达 60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文丨刘娟

编辑丨刘娟

核稿丨杨璞

原标题:《喜讯!普安法院代青林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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