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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的通知
中康发〔2021〕2号
关于公布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我会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并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 申办要求
1.申办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定位和要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项目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2.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须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执行,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举办地点、项目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审批报备
1.申办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将通知、议程、预算上报学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可在学会官网及微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项目相关教学图片、视频、教员与学员通讯录、考核试卷及成绩、执行情况等报至学会培训部。
2.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因未办理备案,造成学分无法正常发放的,由申办单位负责。
3.申办单位须在项目举办2周前登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报备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
三、学分证书
1.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管理和发放按照《关于印发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0﹞02号)《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2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学分证书不得收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完成并获得审核通过后,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的“学员学分查询/证书打印”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学员姓名,即可查询/打印学员参加学习所获学分等情况。
四、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继续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7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汇欣大厦A座308室 中国康复医学会培训部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64210670-613/614
联系人:刘玉、孟庆岩
邮箱:peixunbu@carm.org.cn
原标题:《关于公布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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